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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诈骗罪既遂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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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共同犯罪有完成状态以及未完成状态,犯罪既遂是犯罪实施达到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即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盗窃罪未遂怎么判刑

盗窃数额较大,或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的、扒窃的可能构成盗窃罪。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的未完成状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使未遂仍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超过500至2000元的盗窃金额底线,构成了犯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奸未遂如何认定?

未遂则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三、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1、从定义上区分: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2、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犯罪预备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3、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而犯罪中止是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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