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伤情鉴定程序及救济程序,轻微伤鉴定标准赔偿。机关应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被鉴定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到指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意见可进行补充或重新鉴定。轻微伤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否则可向起诉。
法律分析
一、去医院伤情鉴定的程序
一是明确管辖分工。《规定》明确机关承办伤害案件需要进行法医伤情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检验鉴定资格的机关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应当在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指定单位民警带领被鉴定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是细化工作环节。《规定》要求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委托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四是指导检验鉴定方法。法医受理检验鉴定后,应认真做好各类台帐登记、原始检验记录和阅片记录。
二、鉴定的救济程序
鉴定意见经过庭审质证,如果诉讼双方或一方其提出异议,可依司法鉴定有关程序规定提出申请,要求原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或者委托其他鉴定人重新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不是鉴定过程的必经环节,而是一种救济措施,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三、轻微伤鉴定标准赔偿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功能障碍的情形,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个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司法医疗机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重伤、轻伤、轻微伤。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虽然当事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给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不赔偿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
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结语
根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伤情鉴定程序明确了管辖分工、职责任务和工作环节,为确保伤害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指导。而鉴定的救济程序则允许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轻微伤的鉴定标准,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