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
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领购簿》。
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印模。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凭《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纳税人应提供资料: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使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已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5、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按自己需要开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