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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强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易妖游戏网

司法强拆需要满足申请人适格、申请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义务三个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应先补偿后搬迁,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不搬迁时,市、县级可向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需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司法强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实施司法强拆的,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是否适格。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其余主体均无申请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结语

司法强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申请人适格、申请期限符合规定以及被申请人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禁止采取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若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市、县级可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以上是对司法强拆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简要概括。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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