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妖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是哪个部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是哪个部门?

来源:易妖游戏网

法律分析: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自行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到农仲委申请仲裁,亦可选择到诉讼,但不得就同一主张,同时走仲裁途径及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或者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提起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