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人民、机关、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一、被告享有哪些辩护权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3、选任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4、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调取证据并申请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5、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6、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7、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无论是在哪一个阶段,作为嫌疑人、被告人其都是享有委托他人担任自己辩护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