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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危害罪的法律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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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旨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行为包括驾车撞人、制造输送血液或病毒血、开射击等。该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破坏公私财产、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的程度来决定,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

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此外,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三)以开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向人群开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社会或者寻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群开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表现为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以外的其他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语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司法实践中,以驾车撞人、制、输坏血、病毒血、开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较为突出。根据我国《刑法》,犯罪行为严重程度不同,量刑也有所不同,最高可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罪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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