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的法律性质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有买卖合同和代销合同两种情况。
如果是事先并不用支付货款,等到结算的时候只需支付已经出售的产品的货款,未出售的货物可退还的即为代销合同;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即接收货物时就要支付货款,且没有质量问题不接受退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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