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事故发生时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补缴工伤保险费,并支付滞纳金,否则将面临罚款。对于未参保的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因此,受到工伤而未得到合理赔偿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
法律分析
向用人单位索赔即可。
1、由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赔偿流程及索赔要点
工伤事故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患病,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流程一般包括报案、鉴定、评定、支付等环节。首先,受伤劳动者应及时向雇主报案,并尽快就医,确保伤情得到有效记录。其次,根据工伤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情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确定赔偿金额。最后,雇主应按时支付工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劳动者也有权利申请复议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索赔过程中,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而导致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同时按日加收滞纳金。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一旦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新发生的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劳动者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应了解相关流程,提供充分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