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让见孩子,可以要回抚养权,最好是双方先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无果可以到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有证据证明抚养孩子一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比如身患严重疾病或伤残、不履行抚养义务、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一般会同意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愿意和其中一方生活,一般也会尊重孩子的想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