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债权债务尚未清算的,不可以注销。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之前,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一、公司注销有哪些法律依据
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注销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步骤组织清算,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2、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公司注销怎么注销
公司的注销流程是:
1、负责注销的股东成立公司清算小组;
2、公司清算小组撰写公司清算组备案;
3、公司清算组负责股东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4、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申请书》;
5、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6、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7、注销公司的章;
8、办理税务注销;
9、登报公告。
三、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
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剩余分配股东,不足以清偿的,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