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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络图片版权问题

来源:易妖游戏网

网络图片版权存在以下问题:

1、将网络图片作为素材进行使用,制作成品仅为贴吧使用展示;

2、收集各种网络图片与他人分享并收藏;

以上两种是否涉及侵权(在未授权情况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以下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4、在网络中图片的来源很难查清,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这些图片(即对图片进行传播及Ps加工等行为);

5、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是否适用于贴吧论坛等场所;

6、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后的版权问题如何解决,二次加工者也付出了智力劳动,但与图源的版权所有者不同;

7、是否存在不需要授权的图片材料,即可以直接使用且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图片如何认定版权?

图片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创作图片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

如何认定图片版权?

图片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创作图片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

怎样有效制止网络音乐版权纠纷泛滥的问题?

音乐著作权

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一、网络音乐平台合理的授权模式没有形成。

前几年,各网络音乐平台经历了从没有唱片公司的授权到十家左右获得非独家的授权的过程,2014年,一些大的音乐平台以获得唱片公司的独家授权的方式,纷纷跑马圈地抢占音乐资源,导致诉讼不断、纷争不止,也使音乐版权价格飙升,至今没有一家音乐平台盈利。在国际上,网络音乐平台获得授权模式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如苹果公司等,但在中国音乐平台合理的授权模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网络音乐平台仍缺乏好的商业模式。

可能有人说商业模式与版权保护关系不大,但事实上如果音乐平台的商业模式不能盈利,这些平台不可能持续向版权方购买版权,也谈不上保护音乐版权。关于商业模式,有些人认为就是向用户收费的模式,其实好的商业模式不完全等同于收费模式,各音乐平台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并结合优质资源开发独特的、个性化的产品,用好的产品吸引用户,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向用户收费只是多种商业模式之一。

三、广大网民版权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从我做起,自觉做到不买盗版、不用盗版,为正版音乐付费。如果网络音乐平台解决好上述两个问题,再加上网民版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相信我国音乐版权保护的状况会发生根本性好转

有关销赃罪的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问题

1.回避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2.回避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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