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应诉,将进行缺席审判。原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被告拒不到庭,可进行缺席判决。有代理人的离婚案件,除非无法表达意愿,仍需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要求对方应诉,但是对方不来应诉,会进行缺席审判。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拓展延伸
不应诉离婚案件的法律后果及注意事项
不应诉离婚案件可能会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和注意事项需要被当事人了解。首先,不应诉意味着对离婚请求不提出答辩,可能会根据原告的主张做出判决,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此外,不应诉还可能导致对方请求的要求被默认接受,因此,当事人应该在法庭开庭前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程序。此外,未应诉的一方还需要注意传票和庭审日期,以免错过重要的法律程序。总之,不应诉离婚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注意事项需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对于不应诉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谨慎对待法律后果和注意事项。可根据原告主张进行判决,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咨询律师可了解权益和法律程序。未应诉方需关注传票和庭审日期,避免错过重要程序。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应慎重处理不应诉离婚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