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离职拿不到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给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不发工资的行为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