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套印,还需要记载金额、经手人、公司印章等内容。
一、的票面内容有哪些
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的单位所使用的专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后,联必须套印:监制章,统一后的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联票头。
二、购领程序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销售窗口,领取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再次购领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存根到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到主管地税机关销售窗口办理查验缴销手续。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应当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的法定标志。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存根和未开具的。
购领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申请单;票样(属自印)。再次购领手续:需带购领簿;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申请单;票样(属自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