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出现问题的处罚为责令改正、补做试验检测或返工,还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通报批评。
一、遗失如何处罚
遗失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竞争行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竞争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企业竞争的法律责任。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公用企业和其他企业违反法律、行政规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指定经营者以高质量、低价销售商品和滥收费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竞争。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其他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或者区域间商品的正常流通,由上级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三、乱扔垃圾处罚规定如何处罚
乱扔垃圾的处罚规定有:公民个人乱倒垃圾的,根据实际情况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乱倒垃圾的,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清运垃圾导致环境造成污染的,会受到警告,并且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