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被告人一定会被取保候审。如果不批准逮捕,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并不等于被告人不会被判刑。
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以下:
1、罪名较轻:被告人所涉罪名较轻,不属于严重犯罪行为;
2、证据不足:认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对被告人的逮捕;
3、无逃跑风险:被告人没有逃避法律制裁的迹象,且有固定住所、工作等实际联系,不具备逃跑的风险;
4、没有影响案件调查的行为:被告人没有影响案件调查的行为,如毁灭、篡改证据等行为;
5、对社会稳定没有不良影响:被告人对社会稳定没有不良影响,如没有危害社会安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和审判工作,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