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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与理财机构之间的不当得利行为如何定性?

来源:易妖游戏网

法律分析:投资人与理财机构之间的不当得利行为,一般属于合同法中违约行为的范畴。具体而言,如果理财机构存在虚假宣传、不履行合同约定、提供不实信息、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投资人可以要求理财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投资本金、利息损失、赔偿投资人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依法应当为履行妥善处理合同关系,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依据是在合同法的范畴内,如果涉及到证券、金融投资等领域,也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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