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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预售证,购房者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易妖游戏网

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购房者已知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确认无效,房产公司应返还购房首付款及赔偿利息。

法律分析

第一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出卖人的故意隐瞒尚不知悉出卖人无预售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二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或应该知悉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认定为无效,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产公司应当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以及赔偿相应的利息。

拓展延伸

开发商无预售证,购房者的法律权益如何保护?

购房者在面临开发商无预售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购房者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其次,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举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购房者,共同维权,增加维权的力量和影响力。最重要的是,购房者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综上所述,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购房者在面临开发商无预售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应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举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并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购房者,共同维权,增加维权力量和影响力。重要的是,购房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以法律手段保护权益,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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