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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运车一般扣留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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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我国法律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机关在交通事故中检验和鉴定的依据

关于机关在交通事故中进行检验和鉴定的规定:机关交管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需要进行申请延期,由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日。

二、醉驾逃跑了多久可以提车

醉驾逃跑了的情况下,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等处罚完毕后才可以提车。醉驾逃跑了的情况下,已经构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等处罚完毕后才可以提车。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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