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加名字。
房产证加名字的三种方式为:
1、房产权赠予:办理房屋赠与的话,这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公证书等大量的材料。
2、房屋买卖:办理房屋买卖的话,需要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购房等。
3、析产登记:这个适用于多家庭成员之间析产,但是需要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测绘图、身份证原件、申请报告、照片、录像光盘等。
房产变更名字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变更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变更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变更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变更人的房产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变更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些地区需要提供);
8、其他相关材料,如判决书等(若有)。
综上所述,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好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管局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