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法律处理及强制执行措施: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包括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扣押、冻结、划拨财产等。被执行人需履行义务,但应保留生活必需费用。需发出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必须配合执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
法律分析
一、如果借钱不还法律上怎么办
1、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中的财产纠纷,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
2、如果借款人不按照生效判决、裁定履行还钱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借钱不还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2、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结语
借钱不还,涉及民事纠纷中的财产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如被判决后不履行还款义务,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有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可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应得到保障。决定扣留、提取收入时,需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单位必须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