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拍照给别人并没有实质性危害。这两者属于公民的隐私,应该注意保护,但是泄漏了也并没有实质性危害。如果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身份证本人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可见,被别人知道身份证号码没有实质性危害。
此外,如果身份证丢失,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那么在异地可以补办身份证吗?
符合条件可以。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身份证银行卡拍照给别人有没有危险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