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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企业债权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易妖游戏网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哪些资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五、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六、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

八、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主要用于确认送达的具体时间,查证债权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履行了申报债权的法律行为,确定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该回证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由人民提供给债权人。

破产案件申报虚假债权,破产申报债权

破产案件申报虚假债权应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虚构民事纠纷,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债权申报都需要哪些资料

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风险提示:企业破产中,重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对于经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企业破产在申报债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条件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程序

新破产法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

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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