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和普通的主要区别在于抵扣方式、联次、使用主体和内容。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普通不可以。专用有四联,包括存根联、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而普通只有三联。专用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而普通适用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专用除了普通的内容外,还包括方面的内容。
法律分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
1、抵扣不同:专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通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这是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后面联次、内容的区别都是基于此产生的;
2、联次不同。专用有四联,包括开票方用于留存备查的存根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的联,用于购买方扣税凭证的抵扣联,用于销售方记账的记账联。普通不能抵扣,所以没有抵扣联,只有其他的三联;
3、使用主体不同。专用一般使用主体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
4、的内容不同。专用除了包括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方面的内容。
拓展延伸
普通和专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
普通和专用是我国税务制度中的两种常见类型,它们在用途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普通主要用于一般商品和服务的交易,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而专用则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交易场景,如建筑工程、运输业等,适用于具备专用资格的纳税人。普通的使用范围相对较广,适用于大部分交易场景;而专用则更加专业化,用于特定行业的交易记录和税务申报。纳税人在开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确保合规申报并享受相应税务优惠。
结语
总结:专用和普通在抵扣、联次、使用主体和内容方面存在差异。专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有四联,包含方面的内容;普通适用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只有三联,不包含内容。纳税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确保合规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七条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