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转治安拘留后应撤销案件并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人员。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
法律分析
一、解除取保候审转治安拘留可以结案吗
应该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到期后解除的,如果不需要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关应该撤销案件,并且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转为治安拘留?结案程序如何进行?
取保候审是否可以转为治安拘留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其行为符合转为治安拘留的条件,机关可以向人民提出转为治安拘留的申请。具体的转换程序需要经过机关的审查、人民的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至于结案程序,一般情况下,案件的结案需要经过机关的侦查、起诉、的审理和判决等环节。不同案件的结案时间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条件,机关可以提出转为治安拘留的申请。具体的转换程序需要经过审查、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至于结案程序,需经过侦查、起诉、审理和判决等环节。具体情况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