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招标编号( )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 2、地址: 3、规模: 4、结构及层数: 5、发包方式: 6、发包范围: 7、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人民币: 元(大写: ) 2、价格计算依据:
(1)标定的定额为: (2)标定的取费标准:
(3)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 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 日内预付造价的 %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 %;留 %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 。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起诉。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