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大厦消防水池施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就韩城市恒安大厦消防水池施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施工范围
恒安大厦地下室负二层消防水池防水工程
二、施工方式
包工、包料、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期
三、工期要求
施工期限为15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要求
按相关规范规程、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达到优良工程,提供施工工艺,操作流程、方案及做法
五、材料供应
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使用。主材选用“晴空”牌JS涂料,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资质及质量检验证书,涂膜施工厚度:墙体为1.5㎜厚,地面为2.5㎜厚。
六、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提供一切竣工验收的资料,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做蓄水试验,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结算。
七、工程费用
每平方6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的70%,按实际面积结算,余款三个月付25%。
八、本次工程保修期为一年,预留5%质保金,保修期内出现任何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处理,如在甲方通知期限内乙方没有到场,甲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九、本次施工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不安全事件,与甲方无关。
注:配合费由乙方与项目部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