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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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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统一油气输送管道建设中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为工程提供准确的测绘资料,以适应石油工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设计阶段的测量。不适用于城市油气输送管网的测量。

1.0。3测量前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及工作内容制定技术方案,编写测量纲要或技术设计书。测量成果应进行检查验收.

1.0.4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 6276的有关规定。

1.0.5各类测绘仪器和设备应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检定。 1。0。6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在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时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1.0.7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测绘精度的标准,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注:本规范条文中的中误差、闭合差、限差及较差,除特别标明外,通常省

略正负号表示.

1.0.8对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中所使用的测量成果资料应进行检核。 1.0。9油气输送管道的配套工程,如通信线路、送电线路、道路、给排水管道等的测量,以及埋于地下的各类管道、各种电(光)缆的探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工程测量规范》GB 50537的规定执行.

1.0。10本规范规定了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术语

2。0.1 2″级仪器 2″class instrument

一测回水平方向中误差标称为2″的测角仪器,包括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光学经纬仪.

注:6″级仪器定义方法相似。 2.0.2 5mm级仪器 5mm class instrument

当测距长度为1km时,光电测距仪的标称精度为5mm,包括测距仪、全站仪。

注:10mm级仪器的定义方法相似。 2。0。3 数字地形图 digital topographic map

按一定的数据组织形式表达地形要素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2.0。4中线 center line

油气输送管道设计中所定出的管道中心线. 2。0.5数字栅格地图 DRG Digital Raster Graphic; 以栅格数据形式表达地形要素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2。0.6数字线划图 DLG Digital Line Graphic

以矢量数据形式表达地形要素的地理信息数据集。 2。0.7数字高程模型 DEM Digital Elevation Model 以规则格网点的高程值表达地表起伏的数据集。 2。O.8 数字正射影像图 DOM Digital Orthophoto Map 经过正射投影改正的影像数据集。 3 基本规定

3.1 测量方法的选择

3.1.1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可采用常规测量、卫星遥感测量与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测量可采用常规测量或航空摄影测量方法。

3.1。2测量方法的选择应根据项目需要、地形、植被、气象等综合因素决定,几种测量方法可联合使用。

3。1.3下列情况之一,宜选择常规测量方法: 1 线路长度较短。

2 沿线森林覆盖密集,植被茂盛。 3 地形起伏大,隐蔽地区多。

3。1。4下列情况之一,宜选择航空摄影测量方法: 1 线路长度较长。 2 投资和工期允许. 3 航空摄影条件好。 3.2 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

3.2。1为满足初步设计的需要,勘测前宜收集可行性研究报告、沿线可供利用的1:10000和1:50000比例尺地形图、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航道图、最新交通图和国家或有关部门设立的三角点、GPS点、导线点、水准点等资料。

3.2。2测量人员宜参加线路方案的研究,并宜配合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任务书和工程可行性报告书拟定的线路方案,在地形图或遥感正射影像图上进行图上选线。经过各线路方案的初步比选,提出踏勘方案和现场需要调查落实的问题。 3.2。3测量人员宜参加现场踏勘,并宜对初拟各线路方案进行核查和优化。 3.2。4根据需要,宜用1:50000或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图解线路断面点,绘制线路纵断面图。

3.2.5根据需要,应对重要的站址、局部复杂地段、大型穿(跨)越、隧道进行实测,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第5章、第7章、第8章的规定。

3。2。6选择卫星遥感测量方法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制作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 3.2。7选择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完成下列工作: 1 首级控制测量. 2 航空摄影。 3 像片控制测量。

4 建立数字高程模型. 5 制作正射影像图. 3。3 初步设计阶段的测量成果

3。3。1常规测量方法宜提交下列测量成果: 1 线路走向示意图. 2 线路纵断面图。

3 站址和局部复杂地段地形图.

4 大型穿(跨)越及隧道地形图和纵断面图. 3。3.2卫星遥感测量方法宜提交下列测量成果: 1 线路走向影像图。 2 控制点文件。 3 影像文件。 4 其他成果资料。

5 本规范第3.3.1条中第3、4款的成果. 3.3.3航空摄影测量方法宜提交下列测量成果:

1 首级控制成果。 2 加密区成果报告。 3 加密成果。 4 正射影像图。 5 数字高程模型。 6 其他成果资料。

7 本规范第3.3.1条中第3、4款的成果。 3.4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

3.4。1常规测量方法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 线路首级控制测量。 2 线路控制测量。 3 线路中线测量。 4 线路带状地形图测绘. 5 线路纵断面测量。

6 大、中型穿(跨)越测量;小型河流穿越纵断面测量。 7 隧道测量。

8 站址、阀室、阴极保护站及阳极区地形图测绘。 9 铁路、公路、冲沟等穿越测量。

10 需要时进行局部复杂地段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及纵断面测量。 11 需要时进行横断面测量和曲线测设。 3.4.2 航空摄影测量方法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像片调绘.

2 线路中线桩放样测量。 3 线路数字线划图测绘。 4 线路纵断面图制作。

5 完成本规范第3。4。1条中第6~11款的工作。 3.5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测量成果 3。5.1常规测量方法应提交下列成果: 1 线路控制点成果表及中线成果表。 2 线路带状地形图。 3 线路纵断面图。

4 大、中型穿(跨)越地形图及纵断面图;小型河流穿越纵断面图。 5 隧道洞身地形图及纵断面图、洞口地形图、堆渣场地形图、进场道路地形图.

6 站址、阀室、阴极保护站及阳极区地形图。 7 铁路、公路、冲沟等穿越地形图及纵断面图。 8 局部复杂地段大比例尺地形图、纵断面图。 9 横断面和曲线测设成果。 10 说明书.

3.5.2航空摄影测量方法应提交下列成果: 1 首级控制点成果表及中线成果表。 2 线路数字线划图。

3 线路纵断面图或线路三合一图(线划、影像、纵断面合一)。 4 本规范第3。5。1条中第4~10款的成果。 4 控制测量 4。1 平面控制测量

4.1.1平面控制测量应采用国家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按三度或六度带计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委托方要求选用其他坐标系统。 4。1.2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测量宜采用GPS测量或光电测距导线测量方法进行. 2 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选用应符合表4.1.2-1的规定

表4。1.2—1 平面控制测量等级选用 工程类别 工作内容 首级控制 线路工程 线路控制 联系测量 首级控制 二级或三级导线 中型选三级 测量等级 GPS D级 GPS E级/线路导线 GPS D级/E级 GPS E级/光电测距 备注 线路导线测量见本规范第6章 按联测距离定 大型选二级 大、中型水域穿越工程 大、中型跨越工程 联系测量 隧道工程 首级控制 联系测量 站址 首级控制 GPS D级/E级 GPS D级/E级 GPS D级/E级 光电测距二级或 三级导线/GPS E级 与首级控制同级 长度大于或等于1km选D级长度小于1km选E级 按联测距离定 大型站址选二级 中型站址选三级 3 除线路工程外,平面控制测量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应大于2。5cm/km.

4 数字取位要求应符合表4.1。2-2的规定。

表4。1。2-2 数字取位要求 角度(°) 1 长度(m) 0。001 坐标(m) 0.001 5 平面控制点应埋设固定桩。

4。1。3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导线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2 GPS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3 光电测距导线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4.1.4平面控制测量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导线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2 GPS测量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3 光电测距导线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4-1、表4.1。4-2的规定。

表4.1。4—1 水平角观测主要技术要求 半测回归零差一测回内2C互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仪器精度等级 测回数 (″) 差(″) 差(″) 2″级仪器 6″级仪器 1 2 12 18 18 — — 24 表4.1.4—2 光电测距主要技术要求 仪器精度等级 观测次数 一测回读数较差(mm) 往返较差(mm) ≤5mm级仪器 ≤10mm级仪器 往返各一测回 往返各一测回 5 10 ≤2mD 注:1 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次~4次的过程

2 mD为仪器标称精度。

4.1.5平面控制测量平差宜采用近似平差法,也可采用严密平差法。 4。2 高程控制测量

4。2.1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国家统一的高程系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委托方要求选用其他高程系统。

4.2。2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程控制测量宜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方法进行。

2 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选用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高程控制测量等级选用 工程类别 工作内容 首级控制 线路工程 线路控制 联系测量 大、中型水域穿越工程 大、中型跨越工程 测量等级 GPS拟合高程 GPS拟合高程/线路高程控制测量 GPS拟合高程 GPS拟合高程/四距三角高程测量 联系测量 隧道工程 GPS拟合高程 GPS拟合高程/四首级控制 等或五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稗测量 联系测量 站址 GPS拟合高程 GPS拟合高程/四首级控制 等或五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中型站址选用五等 长度小于1km选用五等 — 大型站址选用四等 备注 — 线路高程控制测量见本规范第6章 — 大型选用四等 中型选用五等 - 长度大于或等于1km选用四等 首级控制 等或五等光电测 3 高程控制测量数字取位均到毫米。 4 高程控制测量宜与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 4.2.3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2 GPS拟合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4高程控制测量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高程测量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2 GPS拟合高程测量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观测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四等 五等 垂直角观测 仪器精度等级 2″级仪器 边长测量 指标差较差测回较差测回数 仪器精度等级 观测次数 (″) (″) 3 ≤7 ≤7 ≤10mm级仪器 往返各一次 2″级仪器 2 ≤10 ≤10 ≤10mm级仪器 往一次 5 地形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测图比例尺根据设计阶段、工程性质及地形等具体情况,可按表5。1。1选用。

表5。1。1 测图比例尺选用 设计阶段 工作内容 线路 初步设计 大型穿(跨)越、隧道 站址 局部复杂地段 线路 施工图设计 比例尺 1:10000、1:50000 1:1000、1:2000 1:1000、1:2000 1:2000 1:2000、1:5000、1:10000 大型穿(跨)越、隧道 1:500、1:1000、1:2000 站址 局部复杂地段 1:500 1:500、1:1000 注:1 对于局部施测大于1:500比例尺的地形图,可按1:500地形图测量的要求执行.

2 对于线路带状地形图,可按本规范第5。5节要求执行。

3 根据委托方要求,一些地形要素可增减;建设用地按规定比例

尺测量,其他的要求可测绘小比例尺区域位置图。

5。1。2地形类别划分和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确定,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形类别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 平坦地: α<3°; 丘陵地: 3°≤α<10°; 山地: 10°≤α<25°;

高山地: α>25°.

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5.1。2的规定选用。

表5。1。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 地形类别 平坦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比例尺 1:500 0.5 0。5 1 1 1:1000 0。5 1 1 2 1:2000 1 2 2 2 1:5000 2 5 5 5 注:1 一个测区同一比例尺应采用一种基本等商距.

2 水域测图的基本等高距,可按水底地形倾角比照地形类别和测图比例尺选择.

5。1.3地形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0。8mm,水域不应超过1。5mm。隐蔽或施测困难地区,可放宽50%。

2 等高线的插求点或数字高程模型格网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5.1。3-1的规定。

3 地形测图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应符合表5。1.3-2的规定。

表5.1。3-2 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m) 比例尺 1:500 15 1:1000 30 1:2000 50 1:5000 100 一般地区 注:水域测图的断面间距和断面的测点间距,根据地形变化和用图要求,可

适当加密或放宽.

4 地形图上高程点的注记,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应精确至0.01m;当基本等高距大于0.5m时,应精确至0。1m。

5.2 图根控制测量

5.2。1图根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别施测。图根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5。2.2对于较小测区,图根控制可作为首级控制.图根点可埋设木桩,当图根点作为首级控制时应埋设固定桩。

5.2.3一般地区解析图根点的数量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解析图根点的数量 解析图根点数量(个) 测图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图幅尺寸(cm) 全站仪测图 50×50 50×50 50×50 40×40 2 3 4 6 GPS—RTK测图 1 1~2 2 3 注:表中所列数量,是指施测该幅图最少可利用的全部解析控制点数量。单体图应考虑施工需求适当增加图根点数量.

5。2.4图根控制测量数字取位要求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 图根控制测量数字取位要求 各项计算修正方位角计算边长及坐标计算高程计算坐标成果高程成值(″或mm) 值(″) 1 1 值(m) 0.001 值(m) 0.001 (m) 0.01 果(m) 0.01 5。2。5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图根导线、极坐标法或GPS测量等方法。 5。2。6图根导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根导线测量宜采用6″级仪器1测回测定水平角.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2 在等级控制点下加密图根控制时,不宜超过2次附合。 3 图根导线的边长,宜采用光电测距仪单向施测。 5.2。7 极坐标法图根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6″级全站仪,角度、距离1测回测定。 2 观测限差应符合表5。2。7—1的规定.

表5.2.7—1 极坐标法图根点观测限差 半测回归零差(″) 两半测回角度较差(″) 测距读数较差(mm) 正倒镜高程较差(m) ≤20 ≤30 ≤20 ≤hd/10 注:hd为基本等高距(m)。

3 测设时,可与图根导线或等级导线一并测设,也可在等级控制点上测设。测设的后视点应为等级控制点.

4 在等级控制点上测设时,也可直接测定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并将上、下两半测回的观测值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观测结果,其点位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

5 极坐标法图根点测量的边长应符合表5。2.7—2的规定.

表5。2.7—2 极坐标法图根点测量的最大边长

比例尺 最大边长(m) 1:500 300 1:1000 500 1:2000 700 1:5000 1000 5.2.8 GPS图根控制测量宜采用GPS—RTK方法直接测定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GPS-RTK方法的作业半径不宜超过5km,对每个图根点均应进行同一参考站或不同参考站下的两次测量,其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8节的规定。

5。2。9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GPS—RTK等测量方法.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算点的精度不应低于五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点的精度.

2 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9的规定。

3 仪器高和觇标高的量取应精确至1mm。 5。3 测量方法及要求

5。3.1地形测量宜采用全站仪测图、GPS—RTK测图等方法。

5。3。2全站仪测图可采用编码法、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实时成图等方法。 5。3。3全站仪测图的仪器安置及测站检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仪器高和反射镜高应量至1mm. 2 应选择较远的图根点作为测站定向点,并施测另一图根点的坐标和高程作为测站检核。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5。

3 作业过程中和作业结束前,应对定向方位进行检查。 5。3.4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 最大测距长度(m) 比例尺 地物点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60 300 450 700 地形点 300 500 700 1000 5.3.5采用GPS-RTK测图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8节的规定。 5.3.6采用全站仪、GPS—RTK测量时,应绘好草图,测点应做好编号;地物、地貌应分类顺序施测,并按规定图式标注i地形要素间的相关位置应清楚正确;每天应及时对照草图检查所采集的数据。

5.3。7施测地形图应遵循“看不清不测绘”的原则,根据地形点和地形结合草图实际形象地勾绘等高线。每一测站工作完毕后,应对照实地检查地物、地貌有无错漏,综合取舍是否恰当。 5.4 水域地形测量

5。4。1水域地形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水域地形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测图比例尺 断面间距(m) 测点间距(m)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0 15~20 25~40 80~100 5~10 10~15 15~20 30~50 等高距(m) 计曲线 2.5或5 5 5或10 10或25 首曲线 0。5或1 1 1或2 2或5 5.4.2测量时的水面高宜以半个工作日为单位及时获取。开工、收工时在工作水域的上下游及两岸各测一组共八个数据取平均值。 5。4。3水边线的测量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一次测完.

5。4。4水深测量方法应根据水下地形状况、水深、流速和测深设备合理选择.测深点的深度中误差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 测深点深度中误差 水深范围(m) 测深仪器或工具 0~4 0~10 1~10 10~20 >20 测深杆 测深锤 测深仪 测深仪或测深锤 测深仪 流速(m/s) - <1 — <0。5 - 测点深度中误差(m) 0.10 0.15 0.15 0.20 H×1。5% 注:1 H为水深(m)。

2 水底树林和杂草丛生水域不适合使用回声测深仪.

3 当精度要求不高、作业特别困难、用测深锤测深流速大于表中

规定或水深大于20m时,测点深度中误差可放宽1倍。

4 当采用测深仪时,换能器的安装、仪器的操作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

5。4.5测深点的定位可采用交会法、GPS定位、极坐标法和断面索法等。 5。4.6采用交会法定位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等级控制点、图根点均可作为交会的测站。

2 两岸相应测站的连线宜垂直于流向,测站距水边宜大于50m。 3 同岸两测站间距应大于河流水面宽的1/2. 4 测站高度与测船上目标高宜相等。

5 当测船靠近异岸测站连线1/8水面宽时,宜停止交会. 6 交会水下地形点之示误三角形的内切圆直径不应大于3mm。 5.5 线路带状地形图测绘

5.5.1线路带状地形图可利用同等比例尺或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编制,对沿线变化较大的地物、地貌应予以修测.成图的图面宽度不应小于100mm,线路中线宜位于图。

5。5.2编制的带状地形图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应实测数字地形图,比例尺为1:2000及1:5000两种,可按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的规定进行测绘。带状地形图测图宽度为:

1:2000中线两侧不应小于60m。 1:5000中线两侧不应小于100m.

5。5.3线路带状地形图测绘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线路带状地形图测绘主要技术要求 测图比例尺 基本等高距(m) 最大测距长度(m) 地形点最大间距(m) 地形点高程注记(m) 1:2000 1、2、5 700 60~80 0.1 1:5000 2、5、10 1000 100~200 5。5.4地形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测图、GPS-RTK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时应绘制草图.地形测量时可以导线点作测站。测绘主要技术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3条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有关规定。

5.5。5带状地形图地物、地貌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线两侧各60m以内的管道、送电线、通信线、铁路、公路、大车路、里程碑、河流、桥涵、树、房屋及省、市、县界等应实测,道路应注明去向。地类界应按其种类、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适当取舍,并注明种类名称.

2 中线两侧各60m~100m以内的居民点、厂矿、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宜测其外廓;道路、各类线路应实测。

3 地貌以等高线表示,明显特征地貌如断崖、雨裂等以符号表示。山顶、鞍部、山脊、谷底、石、坑穴、陡崖等应测注高程. 5.6 数字化成图

5。6.1数字化成图的数据获取可采用野外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卫星遥感测量、原图数字化与已有测量资料采集等方法。

5.6.2数字化成图的主要工序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图形处理与成果输出。 5.6。3数字化成图运行的软件系统应包括:操作系统、数字化成图软件系统、全屏幕编辑软件系统、成图应用软件系统及图形编辑系统。

5。6.4数字化成图的成果应包括:图及其相应的数据文件、图形文件.成果的格式、内容宜与相应的国家标准统一,以便于互相转换.

5.6.5常规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卫星遥感测量采集数据应符合本规范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6.6原图数字化可采用图形扫描仪数字化法,将图形转化为数据文件。图形扫描仪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大比例尺成图的精度要求。 5.6。7观测数据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测数据应采用与计算机联机通信的方式,转存至计算机并生成原始数据文件;数据量较少时也可采用键盘输入,但应加强检查。

2 应采用数据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文件中的控制测量数据、地形测量数据和检测数据进行分离(类),并分别进行处理。

3 对地形测量数据处理,可增删和修改测点的编码、属性和信息排序等,但不得修改测量数据。

4 生成等高线时,应确定地性线的走向和断裂线的封闭。 5.6.8数据处理软件系统应具有数据通信、数据转换、数据编辑等功能。 5.6。9数据处理的主要成果应包括下列文件: 1 原始数据文件:数据采集所生成的文件。

2 图根点成果文件:测区范围内所有图根点三维坐标成果表。 3 碎部点成果文件:全部碎部点三维坐标成果表.

4 绘图信息数据文件:按地物、地貌分类分层存储,并能统计绘图信息的数据文件。

5.6.10应用绘图软件系统,将数据处理的成果转换成图形文件。使用数据文件自动生成的图形或使用软件批处理生成的图形,应对其进行人机交互图形编辑。所绘制的图形,应符合国家现行图式标准的要求。 5.6.11图形处理的成果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1 图形文件与相关的数据文件应彼此对应,并能互相转换。 2 图形文件的格式宜与国家标准统一或便于相互转换。

3 图形文件应便于显示、编辑、输出。 5。6.12数字化成图应提交下列成果: 1 成果说明文件。 2 数据采集原始数据文件. 3 图根点成果文件。 4 碎部点成果文件。 5 地形图文件。 6 地形图底图。 6 线路测量 6。1 一般规定

6。1.1测量人员宜参加线路定线。

6。1。2实地确定转点时应顾及点的通视、距离及测站观测条件。 6.1.3线路转点宜选作平面和高程控制点。 6。2 平面控制测量

6.2。1线路的平面控制测量,宜采用GPS测量或光电测距附合导线测量方法。采用GPS测量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3节的规定。附合导线宜沿线路或靠近线路中线贯通布设,即线路中线转点尽可能作为导线点。

6。2。2采用附合导线方法时,线路的起点、终点和线路长度不大于30km的点应与国家或其他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检核.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6.2.3导线联测困难时,可采用GPS测量方法在国家等级点下加密,进行首级控制测量,增设GPS控制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的规定。

6.2.4导线点的水平角观测应采用两半测回测量线路前进方向的左角。两半测回间应变动度盘位置,水平角角值较差的限差应符合表6。2.4的规定,限差内取平均值。

表6.2。4 水平角角值较差的限差(″) 仪器等级 2″级仪器 6″级仪器 两半测回间角值较差的限差 15 30 6。2。6全站仪、光电测距仪测距时,应往返各测一测回。光电测距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4.1.4—2的规定。 6。3 高程控制测量

6.3。1线路的高程控制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2。6条~第10.2。9条的规定。线路的高程控制,也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与导线测量合并进行,并应在长度不大于30km处与国家或其他控制点联测. 6.3。2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6。3。3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2 高差应对向观测。对向观测高差较差在限差内取平均值。仪器高、反射镜高量至毫米.

3 对向观测高差应进行地球曲率和折光差改正。 6。4 其他线路转点测量

6.4.1由于边长太短或不便测量而未纳入导线的线路转点,可采用极坐标法、全站仪或GPS-RTK直测坐标等方法进行测量。

6。4.2采用极坐标法测量时,水平角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边长观测一测回,光电测距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4。1。4—2的规定。 6。4。3转点高程应采用两次镜高各测一次,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6.3。3的规定,两次所测高差较差按对向观测高差较差处理.限差内取平均值。

6。4。4全站仪、GPS-RTK直测坐标、高程应测量两次,两次测量的纵、横坐标及高程的较差均不应大于0。2m,限差内取平均值。 6.5 纵断面测量

6。5。1纵断面测量可采用全站仪、GPS—RTK直接测定断面点的坐标和高程.

6.5.2断面点的取舍视现场情况而定,以能合理表达地形变化为原则.局部高差变化小于0.5m的沟坎可舍去。断面点间距不应大于图上50mm。

6.5.3中线通过河流、水塘、冲沟、道路和管道时应加密断面点.中线通过的地类界、植被应标明。

6.5.4纵断面测量应绘制草图。在中线两侧各25m内的各种线路、管道、建筑物、水井、坟地、植被、坎子等应绘于平面示意图栏中,坎子应与纵断面线对应,可不画等高线。

6。5。5纵断面图应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尺可按表6.5。5选用.

表6.5.5 纵断面图比例尺的选用 1:10000 横比例 纵比例 1:1000 1:100/1:200 1:2000 1:200 1:5000 1:500 1:500/1:1000 6.5。6纵断面测量时,在转点间或转点与方向点间应进行其距离相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500,高程闭合差不应超过0.26。6 横断面测量

6。6.1管道线路可不测横断面。如委托方需要,可在局部地段进行横断面测量,实测条数依据设计确定。

6.6.2横断面图纵、横比例尺宜相同,可选1:200或1:500. 6。7 曲线测设

6.7。1如委托方要求进行曲线测设,管道在平面转点处的连接形式应以设计要求为依据。

6.7.2管道曲线敷设前应明确下列连接形式的设计要求: 1 各种直径的管道弯管连接时的允许最大转角.

2 各种直径的管道弹性敷设时的一般曲率半径和最小曲率半径。 3 弯管连接时的允许最小曲率半径。

6。7.3根据实测转角和规定的曲率半径,应在现场算出曲线元素(切线长、曲线长、外矢距),测定曲线起点、终点、中点之高程和位置,并推算曲线里程.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段,应测出曲线断面。 6。8 内业计算

6.8。1导线跨两个分度带时,应计算分度带界线两侧各两个转点的邻带坐标。 6。8。2计算导线相对闭合差,若达不到1/2000时,应将坐标增量之和改化至大地水准面,再改化至高斯投影面上,以此结果再衡量达到精度与否.两次改化的坐标增量和按式(6。8.2—1)、式(6。8.2-2)计算:

(高程闭合差单位为m,行为测站数)。

式中:∑△XS、∑△YS——两次改化后纵、横坐标增量和(m); ∑△X、∑△Y——导线纵、横坐标增量和(m); R——地球平均曲率半径,采用6371km; Ym-—距子午线的平均距离(km); Hm——导线两端点的黄海平均高程(km).

6。8.3附合导线计算可采用简易平差法或严密平差法。方位角闭合差、坐标闭合差及高程闭合差等在限差内可平均配赋。

6。8.4中线里程按坐标反算距离推算。里程书写形式如123+756。2,其中“+”前为整公里数,其后为以m为单位的长度。线路转点水平角亦按坐标反算结果取用.

6。8.5计算时数字取位要求应符合表6.8。5的规定.

表 6.8.5计算时数字取位要求 方向观测值及改正数(″) 1 边长观测值及改正数(m) 0.001 高程、边长、坐标坐标增量(m) 0。001 方位角、垂直角(″) 1 6.8。6最终成果取位要求应符合表6。8.6规定

表6.8.6 最终成果取位要求 里程(m) 0.1 高程(m) 0.1 水平转角(′) 1 纵坐标(m) 0.01 横坐标(m) 0。01 7 穿(跨)越测量 7.1 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油气输送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需要进行单独设计的测量。

7.1。2水域穿越工程及跨越工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等级划分应符合表7.1。2-1、表7。1。2—2的规定.

表7.1.2-1 水域穿越工程等级 工程等级 穿越水域工程的水文特征 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m) ≥200 ≥100,<200 相应水深度(m) 不计水深 ≥5 大型 中型 小型 ≥100,<200 ≥40,<100 <40 <5 不计水深 不计水深 注:1 若采用裸管敷设或沟埋设穿越,当施工期间最大流速大于2m/s时,中、

小型工程等级可提高一级。

2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提高工程等级。

表7.1.2—2 跨越工程等级 工程等级 大型 中型 小型 总跨长度(m) ≥300 ≥100,<300 <100 主跨长度(m) ≥150 ≥50,<150 <50 7.1。3大、中型水域穿越工程及跨越工程应单独建立控制网。初步设计阶段可建立坐标系统和假定高程系统,但河流、湖泊穿越工程的高程系统宜与测区原高程系统一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坐标、高程系统应与线路一致。技术要求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7。1.4隧道穿越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7。1。5陆地定向钻穿越工程应施测大比例尺地形图和纵断面图,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5章的规定。

7。1.6铁路、公路、冲沟等穿越工程及小型跨越工程应施测大比例尺地形图和纵断面图,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小型水域穿越工程可只测绘纵断面图。 7。2 控制测量

7.2.1测区首级控制测量可采用GPS测量、光电测距导线、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第4章的规定。

7.2。2控制点和穿(跨)越的主断面桩应埋设固定桩。在穿(跨)越点附近宜布设不少于2个相互通视的控制点或图根点. 7。3 地形测量

7。3.1地形测量的范围由委托方确定;宜包括跨越两端的塔基及锚固墩、两岸的截断阀室、施工场地及管道发送道,以及上下游适当范围内的水下地形。在跨越工程中除因设立支墩和水文计算需要外,可不测水下地形.

7。3.2两岸地形图除按一般要求测绘外,尚应测绘和注记下列内容: 1 穿(跨)越边两端的线路走向。 2 埋地管线、送电线、航道设施等。 3 有关专业人员指定的不良地质区.

7。3.3陆上、水域地形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 7。4 主断面测量

7.4。1穿越主断面测量除应执行本规范第6。5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两岸应分别测至发送道或顺主断面桩各外延50m。

2 当用机动船配合测深仪测穿越主断面时,应沿断面线往返复测数次,经取舍后图解断面。

3 应绘出洪水位线及实测水位线。 4 委托方的特殊要求.

7.4.2跨越主断面测量应执行本规范第6。5节有关规定。如未测水下地形则主断面亦只测到水边线。纵、横比例尺宜相同。

7。4.3对于非开挖穿越方式,除测量主断面外,尚需在中线两侧各15m~20m处施测两条纵断面或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测量. 8 隧道测量 8。1 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油气输送管道隧道测量。

8.1。2隧道测量应建立控制阀,建立控制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隧道测量在线路测量前进行时,可建立坐标系统和假定高程系统。

2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控制网宜采用以一洞口控制桩位起算点,以线路临近转点桩方向为起算方位,采用3°分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8。1.3相邻隧道洞口线路纵向间距小于80m时,宜作为一整座隧道进行测量。 8.2 控制测量

8。2.1测区首级控制测量应采用GPS测量方法。等级的选择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10章的规定.

8。2.2隧道测量控制点和隧道进、出洞桩应埋设固定桩,并应在每个隧道口施工范围外布设至少3个控制桩。进出洞桩的边宜为GPS直接观测边。 8.3 地形测量

8。3。1测图范围由委托方确定.宜包括洞口地形图、洞身地形图及洞身纵断面图、堆渣场地形图及连接道路带状地形图.

8。3。2洞口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500或1:1000.

8.3.3洞身地形图比侧尺宜为1:2000或1:1000。水下隧道附近的重要建(构)筑物应根据设计人员现场指定进行测量。

8。3.4堆渣场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500或1:1000。 8.3。5连接道路带状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2000或1:1000。 8。3.6地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8.3.7连接道路带状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8。4 洞身纵断面测量

8.4。1隧道洞身纵断面测量长度应与隧道洞身地形图测量长度相同。

8.4.2陆上隧道进出洞桩上端50m高差范围内详测,上端山顶部分测出地形变换点;测量范围内遇冲沟、峡谷可能使隧道覆盖层较薄或隧道出露,则应详细测量断面并绘制纵断面图。

8。4.3水下隧道的水下断面应在断面线上往返测量数次,经取舍后图解.除测量主断面外,尚需在主断面线两侧各15m~20m处施测两条纵断面。

8。4.4洞身纵断面图纵、横向比例尺相同,并宜与洞身地形图比例尺一致。 8.4.5纵断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规定。 9 站址测量

9。0.1本章适用于油气输送管道场站、基地及阀室等的测量.

9。0。2控制网的坐标、高程系统应与线路一致。若站址先期测量,可采用坐标系统和假定高程系统。坐标、高程起算值可采用1:10000或1:50000地形图上的相近值,并应在图上标出磁北或真北方向.

9.0。3测区首级控制测量可采用GPS测量、光电测距导线、光电测距高程测量等方法,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第4章的规定。

9。0。4测图面积较小的站址平面、高程控制可采用图根控制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规定.

9.0.5每个站址布设的控制点不应少于3个,且应相互通视、便于保存,并应埋设固定桩。地形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9。0.6站址地形图的比例尺宜为1:500或1:1000.要求更大比例尺的专用地形图时,在能满足设计需要的条件下,可按1:500地形图的技术要求进行测绘,或利用地形图放大.坐标格网可不平行于图框线,图上应标出北方向。

9。0.7进出站管线应测绘于图上,并按设计人员指定的位置测出埋地管线。地名、行政区名、道路去向等注记应详尽。

9。0。8站址测量应有简要说明和控制点成果表。 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10.1 一般规定

10.1。1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测量方法适用于控制测量、中线测量、断面测量、地形测量.

10。1.2管道GPS测量控制网应分为D、E两级.GPS网相邻点间基线精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1.2的规定。

式中:σ—-标准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侧误差系数(mm/km); d—-相邻点间的距离(km)。

表10。1.2 GPS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级别 D E 固定误差a(mm) ≤10 ≤10 比例误差系数b(mm/km) ≤10 ≤20 10.1.3 GPS测量大地高差的精度,固定误差n和比例系数b可按表10。1.2放宽1倍执行。

10。1。4线路GPS控制测量可分为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测量和线路控制测量。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测量应按D级技术要求施测,线路控制测量应按E级技术要求施测.

10.1。5根据管道线路和沿线可利用国家控制点的密度,控制网可采用分级布设,也可采用越级布设法从国家四等或四等以上等级控制点,直接测定线路控制点.分级布设时,各级网可采用GPS测量和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0。2 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测量

10.2.1当国冢等级点密度不能满足线路控制联测需要时,应先进行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测量。加密控制网可视为线路的首级控制网。加密控制网宜沿线路按点对布设,构成由四边形或大地四边形组成的带状网。点对间的距离宜为8km~15km,最长不应超过20km.组成点对的两点间应互相通视,其间距不宜小于400m,特殊情况下不应小于300m。

10.2.2线路的起终点、隧道两端、大中型穿(跨)越点以及大型i址等附近宜布设GPS点对。

10。2。3加密控制网应与不低于国家四等精度的既有GPS点联测。联测点数不应少于3个,特殊情况下不应少于2个。当联测点为3个及其以上时,宜在网中均匀分布;当联测点为2个时,应分布在网的两端.

10.2。4联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0km。联测点只有2个时,应采用GPS测量证明两点距离精度可靠方可使用,线路过长时可视情况分段,在各段交界附近应布设一对GPS控制点。

10。2。5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点的高程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或五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当采用GPS进行拟合高程控制测量时,GPS网点除利用国家等级水准点或相当精度的既有高程点外,应根据精度需要和测区地形状况适当联测高程点。联测高程可用等级水准或与其精度相当的其他方法测定。五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10。2.6 GP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PS平面控制测量同时进行。 10。2.7 GPS拟合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GPS网宜与四等或四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联测的GPS点应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线路控制网联测的GPS点应分布在测区的两端及中部。 2 联测点数宜大于选用计算模型中未知参数个数的1。5倍,点间距宜小于10km。

3 地形高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的点数。 10。2。8 GPS拟合高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联测的已知高程点进行可靠性检验,并剔除不合格点。

2 对于地形平坦的小测区可采用平面拟合模型;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大面积测区宜采用曲面拟合模型.

3 对拟合高程模型应进行优化。

4 GPS点的高程计算不宜超出拟合高程模型所覆盖的范围。

10。2.9对GP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测点数不宜少于全部高程点的10%,且不宜少于3个点;高差检验可采用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其高差较差不应大于30mm(D为检查路线的长度,单位为km)。

10。2。10国家等级点加密控制测量GPS外业观测应采用静态模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5节的规定。 10。3 线路控制测量

10。3.1线路控制测量应以GPS加密点或国家四等及以上等级点(特殊情况为一级导线点)为起算点布网。

10。3。2线路测量控制点的密度应根据地形情况、中线测量及地形测图的要求综合考虑。线路GPS控制点的间距宜为200m~5000m,相邻点宜互相通视。线路中线转点宜作为线路GPS控制点.

10.3.3线路控制网宜布设成以GPS加密点或国家四等及以上等级点(特殊情况为一级导线点)为起闭点的附合路线形式。需要时,也可布设成由若干个观测环构成的网。

10.3。4联测点的数量及分布应符合本规范第10。2。3条的规定。

10.3。5线路控制点的高程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或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或第5.2.9条的规定。

10。3.6外业观测可采用快速静态或静态和快速静态联合法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5节的规定。外业观测也可采用实时动态GPS—RTK,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8节的规定。 10。4 选点与埋石

10。4.1选点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收集与管道线路有关的1:10000、1:50000地形图、既有控制测量资料. 2 了解线路走向方案以及大、中型穿(跨)越工程的位置。 3 了解沿线的社会依托情况。

4 在周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GPS控制网设计。 10.4。2选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点位的选择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并有利于其他测量手段进行扩展和联测.

2 点位应便于安置接收设备和操作;视野开阔、高度角15°以上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阻挡卫星信号。

3 点位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如电视台、微波站等),其距离不宜小于200m;远离高压输电线,其距离不宜小于50m。 4 点位应便于保存、寻找和到达.

5 点位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卫星信号接收的物体. 6 选点完毕,应实地绘制点之记(中线转点可不绘制)。

10.4。3加密控制点应埋设混凝土桩;线路控制桩宜埋设固定桩,桩上应做好标志和标字。根据需要办理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10。5 观测

10。5。1 D、E两级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0.5.1的规定。

表10.5.1 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等 级 卫星高度角(°) 静态 快速静态 有效观测卫星数 静态 快速静态 观测时段长度(min) 静态 快速静态 数据采样间隔(s) 静态 快速静态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 D级 ≥15 — ≥4 - 15~45 — 10~30 — ≤6 E级 ≥15 ≥15 ≥4 ≥5 10~30 10~15 10~30 5~15 ≤8 10。5.2观测人员必须按照GPS接收机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作业。

10。5.3天线宜利用脚架对中;当精度要求较低时,可用带支架的对中杆对中。对中允许偏差为3mm。

10。5。4每次观测前后应各量取一次天线高。两次量测较差不应大于3mm,限差内取平均值作为天线高。

10。5.5观测时应按规定逐项填写观测手簿,同时应注意仪器的警告信息,及时处理各种特殊情况。

10.5.6观测过程中不应进行以下操作: 1 关闭接收机又重新启动. 2 进行自测试(发现故障除外)。 3 改变接收机预置参数。 4 改变天线位置。

5 按关闭和删除文件功能键.

6 不应在天线附近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必须使用时,对讲机、手机应距天线10m以上,车载电台应距天线50m以上)。

10.5。7每日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将数据转存至计算机上,并拷贝成一式两份.不应进行任何剔除或删改,也不应调用任何对数据实施重新加工组合的操作指令。 10.6 数据处理

10.6.1基线解算可采用随机软件。基线解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线解算宜采用双差相位观测值。作为起算值的卫星坐标宜由广播星历确定.

2 基线解算中的起算点应有WGS-84坐标,其精度要求对于D、E两级不宜低于25m,可采用不少于30min观测的单点定位结果的平差值。

3 快速静态模式测量的基线应采用合格的双差固定解作为基线解算的最终结果。

4 同一级别的GPS网,根据基线长度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数学处理模型。但8km以内的基线,宜采用双差固定解.20km以内的基线,可在双差固定解和双差浮点解中选择最优结果。

10.6.2基线向量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条边复测成果的较差ds,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式中:σ-—相应等级规定的精度,按实际平均边长计算。

2 同步环应进行闭合差检验,其闭合差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式中:WX、WY、WZ——坐标分量闭合差; W——环的全长闭合差;

σ—-相应等级规定的精度,按环平均边长计算; n——闭合环的边数.

3 异步环应进行闭合差检验,其闭合差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10.6.3当检验或数据处理时发现观测数据不能满足要求,应对成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对其中部分数据进行补测或重测。 10。7 控制网平差计算

10.7。1外业观测数据检核合格后,GPS控制网应进行无约束平差,平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一个点的WGS-84三维坐标作为起算数据。 2 基线分量改正数的绝对值应小于3σ。

3 平差结果,应输出控制点在WGS—84坐标系下的三维坐标、各基线向量三个坐标差观测值的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点位和边长的精度信息. 10.7。2无约束平差后,应以无约束平差确定的有效观测量为基础,进行约束平差,平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下,进行三维约束平差或二维约束平差. 2 作为约束条件的已知坐标、距离或方位,可以作为强制约束的固定值,也可以作为加权约束的可变值。

3 采用三维约束平差时,可只假定一个点的大地高作为高程起算数据。 4 采用二维约束平差时,应先将三维GPS基线向量转换为二维基线向量。 5 约束平差基线向量改正数与无约束平差的同名基线改正数的较差不应大于2σ。

6 平差结果,应输出控制点在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下的三维或二维坐标、基线向量改正数、基线长度、基线方位角等,以及相关的精度信息.需要时,还应输出坐标转换参数及其精度信息。

10.7。3计算GPS控制网点的正常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利用已联测高程的GPS点的正常高和经GPS控制网平差得到的大地高,求其高程异常值。

2 应根据联测高程点的分布、地形、转换后高程的精度,选择适宜的数学模型(如直线拟合法、曲线拟合法、平面拟合法、曲面拟合法、双B样条拟合法以及插值法等)进行GPS高程转换。 10。8 GPS—RTK测量

10。8。1实时动态(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Real Time Kine matic—GPS—RTK)测量适用于线路控制测量、中线测量、断面策量及地形测量等。

10.8。2 GPS-RTK作业前,应收集下列资料: 1 测区控制点成果及GPS测量资料。

2 WGS—84坐标系与测区地方坐标系的转换参数及WGS—84大地高基准与测区的地方高程基准的转换参数。 10。8.3转换关系的建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转换可采用重合点求定参数(七参数或三参数)的方法进行。 2 坐标和高程转换参数的确定宜分别进行。坐标转换参数可直接应用测区GPS网约束平差所计算的参数;高程转换可采用拟合高程测量的方法,按本规范第10.2。6条~第10。2。9条有关规定执行。

10.8.4转换参数使用前,应对其精度、可靠性进行分析和实测检查。检查点应分布在测区的中部和边缘。检测结果:平面较差不应大于

50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30mm(D为参考站到检查站的距离,单位为km)。 10.8。5 GPS-RTK用于线路控制测量和中线测量时,宜以一级导线点及以上等级点或加密国家等级点为参考站.流动站宜架设支架并对中整平,每点应观测两次,两次测量的纵、横坐标及高程的较差均不应大于0.2m。

10。8.6 GPS-RTK用于断面测量或地形测量时,宜以线路控制点为参考站。重新开始工作、搬至新的参考站或控制器内的数据及参数更新时,都应复测两个带有明显标记的地形点或复测两次单个控制点进行检核,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6m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3。

10。8.7 GPS—RTK测量应按规定对仪器进行检验.作业时应按照随机操作手册进行.

10.8.8用于线路控制测量、中线测量时,流动站距参考站的距离不宜超过5km;用于线路断面测量、地形测量时,流动站距参考站的距离不宜超过10km。 10.8。9原始记录要适时下载、备份,以防丢失。当天数据当天处理,发现漏点或超限点要及时补测、重测,并做好备忘录。

10。8。10流动站的GPS高程向正常转换可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 通过已知点的正常高内插或拟合求取。 2 通过参考站的高程异常值对流动站的大地 3 通过高程异常图量取或数字化后提取。 4 通过随机软件获取。

10.8.11快速静态测后处理型GPS接收机测量可参照本节规定执行。 11 卫星遥感测量 11。1 一般规定

11。1.1卫星遥感测量可应用于初步设计阶段1:50000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的制作。 11.1。2 1:50000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制作宜采用分辨率为2。5m~5m的全色或多光谱卫星数据。遥感影像的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相邻景影像重叠度不应小于4%,最小不应小于2%.

2 云、雪覆盖不应大于5%,且不应覆盖重要地物,分散的云雪,其总和不应超过15%。

3 侧视角平原地区不应大于25°,山区不应大于20°。

11.1。3单色遥感正射影像图的制作宜选择全色影像,也可选单波段影像;彩色遥感正射影像图的制作宜选择不少于3个波段的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匀、反差适中的多光谱影像,影像获取时间应尽可能一致或接近,各波段影像的配准误差不应大于0.2mm,影像套合误差不应大于0。3mm。

11。1.4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应采用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宜采用以1980西安坐标系为大地基准,高斯一克吕格投影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按六度分带。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11.1。5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图幅规格应符合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SY/T 0003,亦可按委托方要求的图幅规格编制。 11。2 正射纠正与镶嵌

11。2。1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制作可采用DEM正射纠正、相同或较大比例尺地形图正射纠正、实测控制点正射纠正等方法。

11。2。2卫星遥感影像的正射纠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全色与多光谱影像纠正应根据地区光谱特性,选择合适的光谱波段组合,分别对全色与多光谱影像进行正射纠正.

2 高山地、山地,根据影像控制点应用严密物理模型或有理函数模型,通过DEM数据进行几何纠正,对影像重采样获取正射影像.

3 丘陵地可利用低一等级的DEM进行正射纠正;平坦地可直接采用多项式拟合进行纠正。

4 影像正射纠正的作业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生产技术规程》CH/T 1015的有关规定。 11.2。3纠正用的影像控制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点的点位应均匀分布,控制区域应大于作业区范围。每景影像控制点数量应有9个~15个;山地应适当增加控制点;相邻景重叠区应选取不少于3个公共点。当整景影像涉及大面积水域、沙漠、森林、草地、戈壁、高山高原等特征地物点稀少地区时,可适当减少控制点数量,但不宜少于6个。

2 纠正用的影像控制点应为明显地物,可选在两条明显道路的交叉部位,应优先选择正十字或丁字交叉口,不应选斜交叉口作为控制点;控制点较难选取的山区,应选择走向明显的山脊交叉点或拐点作为控制点。 11。2.4纠正用的影像控制点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高控制点相对于邻近国家等级平面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应小于图上0。1mm.

2 平高控制点、高程控制点相对于邻近国家等级水准点的高程中误差应小于表11。2。4的规定。

表11。2。4 像控点高程中误差限差(m) 地形类型 平坦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1:50000 0。8 1。0 1.2 2.5 3 大面积森林、沙漠、戈壁、沼泽等困难地区,平面位置中误差可放宽到0.15mm;高程中误差可按表11.2。4的规定,放宽到1.5倍。

11。2。5采用数字高程模型(DEM)进行正射纠正时,DEM按1:50000标准分幅,格网间隔25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DEM数据覆盖区域应大于作业区。 2 DEM应具有元文件。

3 分幅DEM数据接边不应存在错位、缺失等错误。

4 DEM数据应有良好的现势性,纠正后的影像不应产生明显畸变。 5 DEM应有重叠区域,且重叠区域的高程应保持一致。 6 DEM应选择同等级或高一等级的DEM.

11.2。6在现有地形图上采集用于正射纠正的控制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形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50000。 2 地形图覆盖区域应大于作业区。 3 地形图图面内容应完整。

11.2.7采用实测控制点进行正射纠正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一定数量、均匀分布的国家等级控制点作为GPS测量的起算点。 2 控制点高程值应利用作业区域的似大地水准面模型进行改正;无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时,应与高等级水准点联测并拟合控制点高程.

3 控制点宜采用GPS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11.2。8影像的镶嵌和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景影像应按几何位置对准,成为完整的一幅图,去掉接边部分多余的行(列)像元实现数字镶嵌.

2 两幅色调差别较大的影像镶嵌时,应对影像进行色调调整。 3 接缝处影像灰度、色调应与整幅影像灰度、色调协调。 11。3 正射影像图技术指标及精度

11.3.1 1:50000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1.3。1的规定.

表11。3.1 正射影像图技术指标 影像地面分辨率 灰阶(辐射分辨率) 波段 2。5m~5m 256灰阶 1个或多个 11.3。2经过纠正后的正射影像图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11.3.2—1的规定。

表11。3.2-1 平面位置中误差 平坦地、丘陵地(m) ≤25 山地、高山地(m) ≤37.5 注:特殊困难地区,地物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点位中误差,可按上表中相应地形类别放宽到1.5倍。

2 景与景间接边限差应符合表11。3。2-2的规定.

表11。3.2-2 景与景间接边限差 平坦地、丘陵地(m) ≤25 山地、高山地(m) ≤40 11.3。3纠正控制点残差中误差应符合表11。3.3的规定.

表11。3。3 纠正控制点残差中误差 平坦地、丘陵地(像素) ≤1 山地、高山地(像素) ≤2 11。3。4配准控制点残差限差应符合表11.3.4的规定。

表11.3。4 配准控制点残差限差 平坦地、丘陵地(像素) ≤1 山地、高山地(像素) ≤2 注:全色或多光谱影像不同步或不同源时,限差可按上表放宽到1。5倍。 12 航空摄影测量 12.1 一般规定

12。1。1航空摄影测量可为油气输送管道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提供1:2000或1:5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线划图(DLG)和线路纵断面图.

12。1.2数字线划图(DLG)的基本等高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1。2条的规定。 12。1。3内业加密点的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以成图比例尺计算应符合表12。1。3-1的规定。

表12。1.3-1 平面位置中误差 地形类别 成图比例尺 内业加密点(m) 平坦地、丘陵地 1:2000 ≤0.10 1:5000 ≤0.35 山地、高山地 1:2000 ≤0。55 1:5000 ≤0。50 表12.1。3—2 高程中误差 成图比例尺 地形类别 1:2000 1:5000 平坦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平坦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 ≤O.35 ≤0.8 ≤1.2 — ≤1。0 ≤2。0 ≤2.5 内业加密点(m) 12.1。4 1:2000、1:5000数字线划图(DLG)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物点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点位中的误差应小于表12。1.4-1的规定。特殊困难地区,图上点位中误差可按表12.1。4—1中相应地形类别放宽到1。5倍。

表12.1。4—1 平面位置中误差 比例尺 1:2000 1:5000 平坦地、丘陵地 0。6 0.5 山地、高山地 0。8 0。75 2 高程点、等高线对最近野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应小于表12。1.4-2的规定.特殊困难地区,高程中误差可按表12.1.4-2相应地形类别放宽到1.5倍。

表12.1。4—2 高程中误差 成图比例尺 1:2000 1:2000 1:5000 1:5000 类别 高程点 等高线 高程点 等高线 平坦地(m) 丘陵地(m) 山地(m) 高山地(m) 0.4 O.5 0。35 0。5 0.5 0.7 1.2 1。5 1.2 1.5 2.5 3.0 1。5 2.0 3.0 4。0 12.2 对航空摄影的要求

12.2。1航摄比例尺宜为成图比例尺的3倍;在航高受到时,可放宽至4倍。 12。2。2相机焦距宜选择152mm,特殊情况可选择88mm。

12.2.3航线应沿管道中线敷设。相邻两折点间无法敷设航线时,可综合多个折点敷设尽量顺直的航线.管道沿线大型场站、大中型河流和高速公路穿越等重点地段,宜布设双航线或多航线.

12.2。4管道的起、终点两端及每条航线的两端应至少向外延伸2条基线。 12。2.5摄影时间宜选择太阳高度角大于45°,阴影倍数小于2的时间段。 12.2.6像片航向重叠度宜为60%~65%,最小不应小于53%;相邻航线的像片旁向重叠度宜为30%~35%,最小不应小于15%。

12.2。7像片倾斜角不应大于2°,最大不应大于3°;像片旋偏角应小于6°,最大不应大于8°。

12。2.8航线弯曲度不应大于3%。成图比例尺为1:2000时,同一条航线上相邻航片的航高差不应大于2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应小于30m;成图比例尺为1:5000时,同一条航线上相邻航片的航高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应小于50m。

12。2.9管道中心线偏离像片中心线不应大于60m。

12.2.10彩色像片应校色正确、色调均匀、不偏色、影像层次丰富、清晰一致,胶片无划伤和折痕。 12.3 首级控制测量

12.3.1首级控制测量宜采用GPS测量方法.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的规定.

12.3.2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满足采用GPS-RTK方法进行像片控制测量和中线转点桩放样测量的需要. 12。4 像片控制测量

12.4。1像片控制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像片控制点应布设在航向及旁向六片或五片重叠范围内.点位目标影像应清晰、易于判别和立体量测.当目标与其他像片条件发生矛盾时,应着重考虑目标条件。

2 采用18cm×18cm像幅时,像片控制点距像片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mm;采用23cm×23cm像幅时,像片控制点距像片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5mm;两种像幅的像片控制点距像片的各类标志均不应小于1mm。

3 像片控制点应选在旁向重叠中线附近,采用18cm×18cm像幅时,离开方位线的距离不应大于30mm;采用23cm×23cm像幅时,离开方位线的距离不应大于45mm.当旁向重叠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别布点。因旁向重叠较小而使相邻航线的点不能公用时,可分别布点,此时控制范围所裂开的垂直距离宜小于10mm,困难时不应大于20mm。测区周边的控制点,应布设在图廓线外。 12.4.2全野外布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能法测图时,每一个立体像对应布设四个平高控制点。当成图比例尺大于航摄比例尺的四倍时,应在像主点附近增设一个平高点,如图12。4.2所示。

2 控制点的平面位置由内业加密完成,高程由全野外施测时,图12。4.2中的平高控制点可改为高程控制点.

3 全野外布点时,点位离开通过像主点且垂直于方位线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0cm,困难时个别点可适当放宽,但不应大于15mm。当一张像片(两个立体像

对)覆盖一幅图时,四个基本纠正点或定向点,应选在靠近图廓点与图廓线的位置上,离图廓点与图廓线的距离宜在10mm以内。 12。4。3航线网布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航线网布点应按航线分段布设,每段布设6个平高点,如图12。4.3所示.

2 航线首末端上下两控制点应位于通过像主点且垂直于方位线的直线上,偏离不应大于半条基线,上下两控制点应布在同一立体像对内.

3 航线中间两控制点宜布设在首末控制点的中线上,向两侧偏离不应超过1条基线,其中一个应在中线上,应避免两控制点向中线同侧偏离。 12。4.4像片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平面测量,可采用光电导线或GPS-RTK等测量方法,对最近等级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应小于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1/5。

2 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GPS-RTK等测量方法,对最近等级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应小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12.5 像片调绘

12。5.1像片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像片调绘应采用黑、棕、绿、蓝、红五色清绘。

2 有简化符号的应使用规定的简化符号,在一张调绘片内不应同时使用标准符号和简化符号。

3 调绘片的放大倍数可视地物复杂程度而定,调绘像片的比例尺,不应小于成图比例尺的1。5倍。

4 调绘像片的图号、航线号及像片号应注记在调绘像片的上中部。 5 调绘面积线在不切割居民地等重要地物的情况下,应绘在像片重叠中线附近,不应产生漏洞或重叠。自由图边的调绘面积线应绘出10mm。

6 影像模糊的地物、被影像或阴影遮盖的地物、个别新增地物,未破坏地貌时,可采取外业判调的方法进行补调,补调方法可采用以明显地物点为起始点的交绘法或截距法,补调的地物应在调绘像片上标明与明显地物点相关的距离;

对于成片的新增地物,且实地地貌发生变化时,应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的方法进行补测,并向内业提供草图和各碎部点的三维坐标。

7 航摄后拆除的建筑物,应在像片上用红色“×”划去。

8 图上需要注记的比高,大于1m时可由内业测注。在阴影遮盖的沟谷和隐蔽地区应由外业量测。

9 地物、地貌的综合取舍应满足管道设计需要,以图面允许负载量和保持实地特征为原则。

10 应重点调绘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m宽内的地面与地下设施。宜根据地面标志标注地下设施的性质和位置,对于并行或交叉的地下管线、电缆等重要的地下设施,可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位置探测与定位测量。

11 与管道中线交叉的冲沟、干沟应调绘是否有水,不同季节的水深和水面宽度并注明调绘日期。

12。5.2管道经过的水系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塘的水涯线应以摄影时的水位为准,当水位线与岸边线在图上的距离小于1mm时,水涯线绘在岸边线位置上;在1:5000图上,当池塘的图上面积小于2mm~4mm时可不表示。

2 图上宽度大于0.5mm的河流、沟渠,应采用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m的应采用单线表示.在调绘水深时,应利用调绘片仔细对照同一水域摄影时与调绘时的水位差别,如水位没有变化,可直接量测水深并注记在调绘片上;如水位已经变化,应选择内业容易切准高程的明显地物,间接量测水深,并在调绘片上注记深度和地物点的位置.

3 沼泽地面的植被应采用相应符号表示,但不应超过两种。 12。5。3管道沿线植被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林、竹林、灌木林应量注摄影时的平均高度。当不同地段具有不同的平均树高时,应分别量注.密集的高草地段应调注平均草高。高度均应注至分米。个别植被复杂、密集的丘陵或山区,应采用全野外数据采集的测量方法,沿管道中线测量地形变换点的坐标和高程.

2 成林、幼林、苗圃、竹林、灌木林、经济林、经济作物地、水田、旱地等用地类界分类,并在各分割部分内,至少应绘一个符号. 12。5。4管道经过的境界线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县(区)以上境界应绘出,乡(镇)界、国营农(林、牧)场界应按用图需要调绘。

2 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可只绘高级境界符号,但应同时注出各级名称. 3 自然保护区界调绘时应调查核实,准确描绘.

4 山区沿自然地形分界时,应将境界准确描绘于地性线上。难找到境界标志时,可参照已有基础地形图的境界描绘。

12。5.5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m内的建(构)筑物调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2

2

1 1:2000比例尺地形图,房屋可不注建筑材料,只注层数,房屋可适当综合取舍;宽度在1m以下的次要巷道可不表示,图上小于6mm的天井、庭院可进行综合.1:5000比例尺地形图,根据建筑形式和分布状况,可按街区式居民地、散列式居民地、窑洞式居民地以及其他类型居民地表示.

2 1:2000比例尺地形图上,房屋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易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3 地物是定位的主要依据,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绘外轮廓,填绘符号;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和定位线。

4 对实地某些建(构)筑物,图式中无相应规定符号,也不便归类表示,可实绘该物体的地面几何图形,并加注名称。

12.5.6方位物应调绘。对于方位物过多的地区或彼此距离很近时,应分清主次,次要的应移位表示,移位后的地物、地貌位置关系不应改变。

12.5.7图幅名称应选择该图幅内著名的地理名称。同一测区内不应有相同的图名。如图幅内确无名称时,可只注图幅号. 12.6 航空摄影测量内业

12.6。1底片扫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扫描分辨率宜为21μm.

2 扫描参数的调整原则应使扫描影像灰度直方图布满0~255个灰阶,并接近正态分布。

3 扫描影像应反差适中、色调饱满、全幅影像及框标清晰.应保持各影像目视效果一致.

12。6。2空中三角测量加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的加密区应各自保证加密满幅,重叠区域的连接点要进行转刺接边.

2 绝对定向后,基本定向点残差、多余控制点的不符值及公共点较差的平面位置限差和高程限差应符合表12。6。2-1、表12.6.2-2的规定。

2

12。6。3数字高程模型(DEM)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2000比例尺,管道中线两侧宽度不应小于200m,带宽不应小于400m;1:5000比例尺,管道中线两侧宽度不应小于400m,带宽不应小于800m。亦可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带宽。

2 数字高程模型(DEM)格网点,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或加密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2.1。4—2中等高线的高程中误差的规定。

3 相邻图幅应平滑拼接,不应出现漏洞;数据应覆盖整个测区范围. 12。6。4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2000比例尺,管道中线两侧宽度不应小于200m,带宽不应小于400m;1:5000比例尺,管道中线两侧宽度不应小于400m,带宽不应小于800m。亦可根据委托方要求确定带宽。

2 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精度应符合数字线划图上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精度要求.

3 影像图应清晰、反差适中、色调均匀;影像不应有重影、模糊或纹理断裂等现象;影像应连续完整,灰度无明显不同;对于彩色影像,色彩应平衡一致;覆盖范围内的影像应无漏洞。

12.6。5线路纵断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例尺宜采用:横向1:2000、纵向1:200;横向1:5000、纵向1:500。横向比例尺应与管道数字线划图(DLG)的比例尺一致。

2 沿管道中线,在地形变化处应采集地形点高程;水域地区采集的是水面高程,应减去调绘时外业实地量测的水深,获得水下高程。

3 树林、竹林、灌木林、密集的高草地段,纵断面采集的高程为植被上的高程时,应减去外业调绘的植被高度.个别植被复杂地段应参照外业调绘时实地测量的地形变换点高程。

4 线路纵断面图应测至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等的穿越桩。 12。6.6数字线划图(DLG)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绘宽度,1:2000比例尺不应小于管道中线两侧各60m;1:5000不应小于各100m.亦可根据设计委托方要求确定带宽。 2 等高距应符合本规范第5。1.2条的规定。

3 地物点点位中误差及高程中误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2.1.4-1、表12.1.4-2的规定。

4 地物地貌元素应参照调绘片根据立体模型仔细辨认和测绘,不应有错漏、移位和变形。道路、管线、沟堤等,应跟迹描绘、走向明确、衔接合理。用符号表示的各种地物,其定位点或定位线应描绘准确。

5 有植被覆盖的地表,宜切准地面描绘,当只能沿植被表面描绘时,应加植被高度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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