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发展需规范
近几年,在广阔的首都旅游市场刺激下,北京郊区民俗旅游发展迅猛。民俗旅游收入在郊区旅游业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因此,近几年民俗旅游必将成为京郊旅游新的增长点。由于发展速度太快,相关法规不完善,从业者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了管理难度大,经营水平不高等现象。民俗旅游要健康发展,必须尽快规范发展。
门头沟区民俗旅游自2000年开始起步。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区共有涉及民俗旅游的村庄54个,其中市级民俗旅游村一个(川底下村);基本符合条件、正准备申请市级民俗旅游村的村五个(江水河、洪水口、八亩堰、岭角、樱桃沟);待开发的村四个(法城、灵水、火村、涧沟);民俗旅游接待户495户,其中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137户,农业观光园20个。如今,已初步形成规模。在发展中出现了以下问题:
(一)、对发展民俗旅游认识不足,经营水平不高。
民俗旅游经营者大多是农民,自身市场意识淡薄,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急功近利现象严重。部分农户文明经营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造成游客对民俗旅游产生偏见,对民俗旅游的农家乐休闲产业产生脏、乱、差的印象。 (二)、部分农户经营手续不齐全,给规范化管理带来许多困难。
到目前为止,门头沟区经营农家乐的有495户,有执照的近一半左右,绝大多数经营户没有任何手续,属非法经营。这些户,不纳入行业管理范围,出了问题影响的是全区旅游业的声誉;纳入管理范围,他又是非法经营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一部分经营户思想觉悟低,觉得收入没保障,赚点钱不够交费用的,不划算。二是办理手续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标准高,收费标准高,没有经济基础的农户承受各种费用有困难。
(三)、农民发展“农家乐”的资金明显不足。
“农家乐”要想高速度、高水平发展,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加以扶持是必要的。有相当一部分农家乐硬件设施不完备,周围环境、卫生条件、服务质量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达标、经营形式单一,档次偏低,形不成规模,严重制约着民俗旅游的发展。
(四)、“农家乐”行业管理力度不够。
近两年,农家乐发展突飞猛进,一切有条件的村、户都积极行动起来了,推广覆盖了所有乡镇面,规模大小不一,水平参差不齐,经营理念、管理水平处于初级阶段,这方面存在问题很大,特别是安全方面,隐患更大。
(五)、农家乐休闲产业整体宣传力度不够。面对旅游市场的激烈竞争,我区没有形成农家乐休闲产业整体的宣传格局,打不开市场,宣传实际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形不成整
体宣传的大氛围、也制约了农家乐的快速发展和经营户的收入。
经过几年的运作,我们在农家乐的管理的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由于有些问题仅仅凭借我们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所以现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地分析,同时提出一些建议,供领导作为决策参考。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休闲产业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认识。明年五一之前,首先,举办各种层次人员的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和其他区县搞得好农家乐的经营者来讲课、传授经验。其次,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农家乐经营者到搞得好的区县实地考察学习,针对我区实际,把感性的东西和理性的东西结合起来,把学习到的应用到工作和经营中,以提高自己的经营水平,使自己的企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2、成立旅业协会,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首先,建议在区的领导下,由区旅游局牵头成立门头沟区旅业协会,把门头沟的旅游企业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规范、高效的部署开发我区旅游大区的各项工作。其次,有规模的旅游村也可以成立协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村里的旅游工作,形成体系、扩大规模,以协会为载体,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发挥整体管理的优势,形成整体带动,重点发展的管理格局。
3、完善报批手续和程序,保证农家乐休闲产业合法经
营,建议区协调工商、、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树立为农家乐休闲产业的服务的意识,制定统一合法的收费标准,特别是对贫困村的发展,是否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给予扶持,调动起农民发展休闲产业的热情,给农民发展第三产业创造空间和条件。
4、制定奖惩措施。用激励的手段和方法调动起经营者,乃至村和乡镇的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如:每年评出区级文明旅游接待村、区级文明接待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如有必要可颁发锦旗、证书等。
5、加大农家乐的整体宣传力度。全区农家乐以区为单位、以镇为单位进行整体包装,打出自己的品牌,产生轰动效应。也可以利用网络向外部宣传我区包括民俗旅游在内的各项旅游特色,如推荐部分农家乐资料上网,网上张贴典型照片、地址、联系方式等,借助与互联网向游客介绍农家乐服务特色以吸引游客前来观光。
6、加大资金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扶持农家乐的发展。建议区下拨旅游专项资金,或通过有效途径适当量的发放借款或贷款,以解部分农家乐户的燃眉之急。再有,建议适当放宽借款还款的期限,给农户留出收回投资的时间,允许他们先经营,初步见到成效后再偿还(比如给两年的时间)
7、在今年的基础上,明年继续发展农家乐农户若干户,规范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50户,创建市级民俗旅游村3—5
个,使我区民俗旅游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向前迈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