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家 中 学
关于举办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 暨“庆六一”师生同台演出活动的
通 知
辖区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展示我乡教师、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既展现葛中教师的风采,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活跃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葛家乡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暨“庆六一、迎奥运”师生同台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艺术节暨庆祝活动有序进行,成立2012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暨“庆六一、迎奥运师生同台演出”活动组委会。
顾 问:柳建成 组 长:罗菊平 副组长:李腾方 廖苏斌
成 员:冯映波 黄娟 胡 李玲玲 二、活动时间:各学校:2012年5月29日下午 全乡: 2012年5月31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各学校:在本校组织,要求各校自定方案。 全乡:中心幼儿园 四、活动内容: 一)学生艺术竞赛活动 1、书法:
一至三年级硬笔书法(由学校统一备纸),四至六年级毛笔书法,纸幅不限,内容当场公布,笔、纸、墨自备,限时40分钟。 2、绘画:
一至三年级画本期教材中内容,四到六年级为命题想象画,画种不限,临场命题,,用铅笔、蜡笔、钢笔、水彩画来表现作品均可, 限时120分钟。 3、独唱:
一至六年级演唱本期教材中的歌曲一首,5分钟以内。 4、合唱:
限时8分钟,10人以上,其中男生不少于三分之一,演唱歌曲一首,内容健康,符合中小学生特点,录音伴奏(或乐器伴奏),时量不超过6分钟。 5、集体舞:
内容健康,12人以上,其中男生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量不超过6分钟,录音伴奏。 6、独舞:
内容健康,录音伴奏,时量不超过6分钟。 7、器乐:
器乐种类不限,演奏一首乐曲,时量不超过6分钟。 8、综艺:
4分钟以内,形式类别为朗诵、讲故事、课本剧、小品(课本剧和小品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注:本次艺术节的书法、集体舞、综艺项目的竞赛,内容均以“讲文明,树新风,迎奥运”为主题。
二)教师演出活动
1、形式不限,要体现葛中教师团结奋进、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2、节目数量要求:中学:5—8个;青新:2-3个;龙潭:1个。五、艺术节学生参赛名额:
1、书法、绘画:每项每班各选2人参赛。 综艺:每班1人参赛。
2、其他项目
项目 名额 单位 中学 中心 青新 龙潭 幼儿园 小合独 唱 独舞 唱 2 2 2 1 2 2 2 1 1 1 1 1 2 集体舞 1 1 1 1 器乐 备注 1 2 1 1 六、评比奖励办法
本届艺术节,学生书法、绘画、综艺竞赛,每项前五分之四设奖,设一、二、三等奖(书法、绘画按年级评奖);其他项目,分项设一、二、三等奖。
教师演出项目为展示节目,不参与评分,但各校演出活动的参与情况要纳入评价。
七、其他事项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和准备,举行相应的文艺展演、竞赛活动和教师风采展示活动,做到既保证教师节目的质量,又促进学生全面提高,促进学校文化的全面发展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艺术节学生项目报名表》《教师演出节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