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不成,从而将敲诈勒索行为转化成抢劫行为的,一般是按抢劫罪判刑的,但不是转化的,可按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判刑。
一、强奸罪和抢劫罪可以并处吗
1、可以,抢劫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强奸也不是抢劫罪的加重行为。所以,抢劫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2、强奸罪和抢劫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进行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怎么判刑根据犯罪情节而定。
二、冒充罚款被识破为脱身当场施暴应定何罪
该种行为应定抢劫罪。对于这种行为,既是一种招摇撞骗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诈骗行为。然后罪犯在逃跑的时候运用了暴力手段来实施逃走,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罪犯为抗拒抓捕当场实施了暴力,又符合转化型抢劫的特征,其诈骗行为转化成抢劫行为,抢劫罪的处罚比招摇撞骗罪重,因此对该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
三、什么情况下有出借条之类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看,借条属于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就借条自身看,一般表现形式为单纯的纸张,其本身的财产价值微乎其微,单从借条自身财产价值看,抢劫借条一般不会构成抢劫罪。
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虽然不是财产本身,但它可以表明借贷合同的存在,其意义在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在纠纷发生后它将起到证据的作用。
行为人暴力强迫他人出具了借条,只是为以后取得财产准备了条件,虽然采取了暴力手段,但行为人并没有当场取得财产,当强迫被害人所出具借条的数额较大时,其行为应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如果行为人取得借条后,欲将借条体现的财产性权利变成财产,向他人索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或者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