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易妖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例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例

来源:易妖游戏网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1

一、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产业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

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为依托的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2

一、县域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难点

1、农村县域经济基础脆弱。信贷资金的逐利性是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然后果。农村县域一直是金融边缘化的市场,一是受历史、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难以摆脱传统农业的束缚;二是县域工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远远低于中心城市,效益也相对偏低,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优质客户;三是社会信用缺失,导致银行难以找到信贷投入的切入点,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致使信贷资金产生倒流,信贷资金呈现出向大城市、大企业、优势行业过度集中为特征的结构失衡现象。而农村县域经济中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又显不足。

2、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易陷困境。农村的金融困境主要源自风险的约束。。研究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放款人平均需要与农户进行长达7年的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二是抵押物银行难以接受。银行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而且双方在估价上差距甚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三是由于农村客户群体经营中本身具有的风险及行为的不规范,使银行及其信贷人员不愿对其进行信贷考察和提供信贷支持,总觉得农村客户群体不可信,惧怕正常风险演变为或被误以为道德风险。四是农村县域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再加上前几年管理不善、行政干预等原因,造成银行部门大量信贷资产沉淀,信用观念淡薄,缺乏必要还贷意识,增加了金融企业对其贷款管理的难度,倒逼金融部门抬高贷款“门槛”。

3、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城市相对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虽有一定提高,但还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农业和农村投资速度较慢,比重偏低。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已成为制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涉农贷款操作和管理上看,内部操作方法及管理制度偏颇。农村客户群体对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多、手续繁琐一直颇有微词。复杂的贷款环节,使一些借款者望而却步。一些金融机构与县域企业之间业务供给与需求的不适应,证明了这两者的非均衡关系,困扰着金融与县域企业新型关系的建立。

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路

1、增加信贷投入,拓展农村客户群体的贷款领域。近几年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金融机构要在金融市场占有更大的份额,赢得更多的商机,也就必须对货款投向和经营策略作战略性调整。一是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以培养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可适当增加个私经济的贷款份额,重点支持实力强,产品新,销路好,管理严,还贷信誉好的微型企业。积极加强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对于涉农企业兴建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之类项目,金融机构应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有效信贷投入能起到树立金融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农村客户群体的作用。二是要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管理办法,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实行有区别的区域货币信贷,改变目前信贷资源过分向“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集中的局面。在制定信用评级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的差异,以经营能力、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为主要判断标准,制定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评级标准和贷款条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要用好贷款增量。金融机构要树立为农服务思想,拓宽信贷服务领域,调整贷款投向,优化信贷结构,使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发挥最好的作用,取得最佳的效益。四是要正确处理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树立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化解自身风险的理念。要打破“无所作为”的思想,紧密结合县域导向,大力调整信贷结构,千方百计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县域经济的整体增长,从根本上实现提高效益、降低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2、创新金融服务内容。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在很多方面存在机构萎缩、农村金融产品短缺、农村“供血”不足等问题。因此,建设新农村金融服务必须适合农村经济的发展特点,为农村客户群体提供多功能的金融服务,建立资金回流的长效机制,多渠道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所需资金问题。一是全面出击,不断扩大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覆盖面。要积极为农村客户群体提供多功能结算及柜面服务。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物流、信息流将出现新的形势,农村金融必须为新农村建设加快资金流提供方便。。二是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深度。目前除了重点要把城市流行的金融产品如个人理财、租赁、保管箱业务等如何及时在农村推广外,要积极按照“三农”生产和资金需求特点,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合理设计适宜的支农金融服务品种,以为农村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农村“造血”功能。三是利用金融行业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为农村客户群体提供信息咨询,帮助他们出谋划策,牵线搭桥,提供中介服务,促使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3、推动建立在农村人人享有平等机会的融资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县域入手,全面延伸到农村。县域是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要以人为本,通过推动建立融资体系,使每一位农民都能获得和城市居民平等的融资机会,获得平等的社会发展权,确保“三农”融资不再难,解决教育、医疗、养老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金融对县域企业的服务主要是自主性的、自愿性的经营行为。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鼓励性、导向性的措施,而不能行政命令或行政干预。

4、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支持重点。

总体方向: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村公路、电网、通讯、水利、小城镇、生态环境、再生资源等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信贷需求将长期存在,为金融机构拓展中长期贷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二是支持农业资源开发,包括农村产业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三是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流通、农民工培训等,但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贷款投向。四是支持民营经济。民营经济的大量涌现,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对符合产业和重诺守信的民营业主,金融机构可适度支持发展。五是支持消费信贷。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对改善、提高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迫切,金融部门在农村住房改造、大额耐用消费品等信贷领域大有可为。

5、构建健康性和可持续性的农村金融微观基础。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3

关键词:农村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扶贫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7;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7(2015)24-0122-02

1 农村金融扶贫的提出

1.1 农村金融扶贫的特征

农村金融扶贫(Rural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是一种缓解农村贫困地区资金供需矛盾,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的扶贫模式。主要采用投放金融产品的形式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并促进贫困地区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的造血式扶贫模式。它具有五个主要特征:

一是主体性。金融扶贫是通过金融机构实现的,不同于传统的财政扶贫经间的层层传递方式进行。通过与金融扶贫有关的金融机构以发放小额贷款和项目贷款的方式为贫困地区注入资金,金融系统在金融扶贫中具有主体地位。

二是金融扶贫具有可持续性。不同于财政扶贫采用补贴的方式给贫困地区“输血”。金融扶贫以资金循环为路径,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资金自我循环达到持续盈利的目的。满足金融机构的可持续经营的同时缓解贫困地区资金短缺的状况的“造血式”发展模式。

三是市场性。金融扶贫是由市场干预的。金融扶贫的利率据市场利率而定,实现成本最小收益最大。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打破传统的金融市场格局,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发展。

四是创新性。金融扶贫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不仅仅是那些极度贫困的人,主要是那些具有自我发展、增值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使得贫困地区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五是金融扶贫是新型的具有商业性质的扶贫模式。不同于发放的无偿性的财政扶贫救济资金,就金融机构而言,其本身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组织,农村金融扶贫通过各个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资金是有偿的,需要还本付息的。

1.2 农村金融扶贫的类型

农村金融扶贫主要有三个类型:一是“信货”扶贫,即通过国家相关的规定相应的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性银行为主力军,商业银行居于次要地位的农村金融扶贫贷款类型。二是产业扶贫,即制定适合贫困地区群众依据当地优势资源及自身努力可以摆脱贫困的模式。三是对口帮扶,根据国家鼓励支持建设适应贫困地区农民发展的特色产业体系。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的发展包含了以上三种类型的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类型,更侧重于产业扶贫。取得了良好的金融扶贫效果的同时也暴露了诸多问题。

2 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的发展模式

到目前为止,河北农村金融扶贫模式主要有五种模式。即“+村镇银行+农户”模式、“资金互助组织+传统金融机构+农户”的批发零售模式、“三级信贷担保”模式、“公益组织+农户自立服务社+农户”无担保小额信贷模式、“扶贫资金+信贷资金”模式。

2.1 “+村镇银行+农户”模式

由引导专业合作社农民入股,把股金存入当地村镇银行,由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给社员,合作社为社员担保,村镇银行审核社员的信用信息、资产状况和相应的还款能力,办理贷款手续,收取手续费。这种模式减少了人工成本,降低了贷款风险的同时还解决了村镇银行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增加了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增大了村镇银行的服务范围,使村镇银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达到了双赢效果,蔚县银泰村镇银行与县扶贫办合作,由扶贫资金做担保,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展开贫困乡镇养鸡扶贫项目,有效地发挥了担保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2.2 “资金互助组织+传统金融机构+农户”的批发零售模式

通过传统金融机构给贫困地区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小额信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提供批发性贷款,新型的金融机构再将贷款转贷给当地申请的贫困农户。在该模式中,传统金融机构具有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使传统金融机构得以突破资金规模的,起到了间接“支农”的作用。新型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与农户接近的信息比较优势,保证贷款的质量,缓解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成本高,风险大的难题。

此模式的实施有效放大了金融机构服务贫困农户的覆盖面,解决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的同时也在扶贫方式上进行了由零售向批发转变的新尝试。。通过该笔贷款的发放,解决了1 900多户贫困农户的脱贫致富资金难题。目前易县扶贫社已经与财政出资的县担保公司初步达成了批发贷款协议,以解决扶贫社后续资金短缺的难题。

2.3 “三级信贷担保”模式

通过地方引导推动创新农业小额贷款联保方式,由贫困户资源加入“贫困村诚信自律者联谊会”组织,为本村会员农户提供信用担保构建成农户互保模式。由县级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自愿组成的干部担保模式来弥补农户互保模式的不足。发展适合本村的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通过实行产业自我管理和服务,以会员诚信自律为基础,通过讲诚信、守信用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获得发展农业的生产性贷款。同时申请贷款的农户经过相关村镇信用组织的认同加入该村的诚信自律者联谊会,实行诚信小组成员联保。

巨鹿县在“两个组织”的创建、运行中,积极进行服务、信贷担保方式、激励方式创新,将以往的指导服务为主变为主动参与,促使贫困户个体信用转化为联谊会集体信用,变一对一的个人担保为组织对组织的集体担保,实现了扶贫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2.4 “公益组织+农户自立服务社+农户”无担保小额信贷模式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单独出资或地方通过配套出资,成立小额信贷农户自立社,贷款采取无抵押、无担保、农户联保的方式,对缺少抵押品,缺少担保或公职人员担保,且具有强烈致富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农户来说是一个最佳选择。贷款期限短,贷款额度一般是3 000~5 000元,以降低出现大额坏账的风险。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贷款,家庭所有成员签字,入户收贷,加强了道德约束和信用意识。平泉县农户小额信贷自立服务社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平泉县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2008年11月运营以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的“信贷业务+农民培训”模式最具特色,在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同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市场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和培训,提高农户的自立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自立社的小额信贷客户中贫困农户占到了92%,使扶贫资金真正送到需要扶持的群众手中。

2.5 “扶贫资金+信贷资金”模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根据《农户贷款扶贫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扶贫基金担保放大对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按1:5的比例给农民发放贷款,有效发挥了扶贫基金的杠杆作用。同时优化利率结构,减轻贫困农户的贷款利息负担。依据《农户贷款扶贫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贷款利率由承贷金融机构和县扶贫办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确定浮动比例。采取资金封闭运行的方式确保贫困农户按期还款。

3 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发展模式的对比差异

河北省各种农村金融扶贫发展模式的共同点主要有一下几点:一是“信贷扶贫”过程中,单靠通过国家相关的规定及性银行为主的资金供给是严重满足不了大量的资金需求的。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以上金融扶贫模式中无一不是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费尽精力。通过相应的农村金融扶贫发展规划及相关大力吸引资金到农村金融扶贫进程中。通过调整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扶贫贷款利率及贷款比例要求发货确保基金的杠杆作用,都是在帮助农民解决贷款难的问题。二是产业化扶贫过程中,农民对于扶贫项目的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农民的传统农业发展思想模式需要改变。各个地区的农业资源不尽相同,要发展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产业结构的扶贫模式还有相当的难度。三是在对口帮扶的过程中农民依然有将金融扶贫当作财政救济的思想存在,农民的信用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的金融知识缺乏,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项目的了解甚少,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的发挥。也是农村金融扶贫过程中农村资金瓶颈的关键所在。四是河北省农村地区的金融保险发展与当地的发展情况不匹配。。五是个别地区农民返贫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缺失,农民的金融产品消费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4 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的发展方向探究及对策建议

4.1 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的发展方向

目前,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模式还处在发展初期阶段,需要找到更确切的方向和路径来更好地使当地农民彻底摆脱贫困。需要在金融办及扶贫办的前头带动下积极深化发展农村金融基础。一是优化县域金融服务机构网点布局,加快推进县级联社改革制度,强化提升服务职能。加快发展农村民营金融机构,有效吸纳当地闲散资金。二是引导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吸引农资回流。增大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各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加大涉农信贷投放额度,继续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四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根据银监会印发的《关于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村村通”工程,在农村广泛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五是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培训。加强对农民金融相关的了解,增强对农民金融知识的教育培训。。。七是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规划金融扶贫实施进度。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中推进的相关金融和措施,切实稳扎稳打建立相应的农村金融扶贫机构(组织),重点围绕金融扶贫推进“环首都”地区的扶贫开发。八是深化实施人才战略,为农村金融扶贫产业提供智力支撑。根据河北省《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组织、、金融机构管理者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现代金融意识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

4.2 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的发展建议

要重点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构建适合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特点的规范标准和采集方式。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征集系统,数据共享平台;增进农村地区信用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荣誉评选活动,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引导发展农村第三方信用评价服务平台;实行差别化信贷。鼓励开发适合多层次农民需求的农村信用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农户信用评定信息,实施适合农户信用评价的差别化信贷,实现农户信用评价和信贷服务的有效对接;增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信用信息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大信用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5 结 语

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发展模式的关键所在一是通过积极协调市场发挥积极作用,解决好农民贷款难和调动各大商业银行向农村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贷款机构的合理发展,积极引导资金向农村流动。二是由省金融办带头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以满足农民对于金融产品的多样化、特殊性的需求。三是完善财政,加大财政对农村金融扶贫的支持力度,加强农村金融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农村资金回流防止资金外流。

参考文献:

[1] 刘静.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3.

[2] 胡明琦.贵州省农村金融扶贫模式创新分析[J].时代金融,2014,(5).

[3] 田莹莹,王宁.河北省金融扶贫模式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0).

[4] 郭锦洲.关于河北银行业金融扶贫的调研报告[J].经济论坛,2014,(25).

[5] 白林.农行河北分行对接重点区域找准着力[J].中国金融时报,2015,(30).

[6] 郭锦洲.关于河北银行业金融扶贫的调研报告[J].大经杂志社,2014,(15).

[7] 何广文,杨虎锋.小额贷款公司制度目标及其实现路径探讨[J].农村金融研究,2012,(6).

[8] 扈鹏,安可心,齐雅楠.论河北省巨鹿县金融扶贫创新机制[J].经济纵横,2014,(24).

[9] 金丽,张丽明.河北省农村金融扶贫的成效、问题及建议[J].贵州农业科学,2014,(42).

[10] 周茜.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把扶贫落到实处[N].河北日报,2015,(29).

[11] 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J].国家行政

学院学报,2012,(6).

[12] 田莹莹,王宁.小额信贷的国际经验对中国农村金融扶贫的启示[J].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4

据统计2014年,晋江市的农业产值7.5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3.1%;林业产值0.7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2%;牧业产值4.9亿元,与去年同比下降17.0%;渔业产值22.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8.3%,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7.0亿元,比2013年增长2.6%,增幅提升2.4%。晋江市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样,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晋江金融机构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课题组调研报告显示,调研的4省区企业中,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贷款,农信社提供的占48.8%,农业银行提供的占26.8%,有52.5%获得贷款的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方便,更多的是采用民间借贷。但由于民间借贷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一旦发生纠纷,又没有合理的解决机制,将会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这一点对于晋江市的农村经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因此,探索出适合晋江农村特色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在眉睫。

二、当前晋江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晋江市的领导下,农村金融机构一直处于变革状态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弱化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金融工具单一,缺乏创新力

晋江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但其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仍落后于城市金融市场。例如金融交易手段单一,农村农户很难接触到诸如股票、金融债券、国库券等金融工具,而且他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影响下,农村经济结构呈现出货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新特征、新趋势,这就要求农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应随之发生改变,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但是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大多只有单一的存贷及结算业务,缺乏创新力,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民间融资扰乱金融秩序

合会、抬会、摇会等民间金融形式是晋江民间融资的主要渠道,在金融机构自身局限性的下,民间融资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由于民间融资的利率往往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受利益的驱使,人们就会积极参与,这时极易诱发高利贷以及非法集资现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机构的存款额度,增加资金的组织难度,扰乱了金融秩序。另外民间融资往往不受部门的监管,自身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其只能局限于有效的范围内展开,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会丧失优势,风险也就在所难免了。

(三)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环境差

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和数量巨大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这些对象地域高度分散,并且大多数贷款无抵押品。在信息相对封闭的农村里,一些农户和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总以为向银行贷款,钱是国家的,不贷白不贷,也不用急着还钱。这是一种潜意识,致使大多数人只想贷款,不想还钱,进而引发了违约、赖账、逃废债务等现象。在这样的环境下金融市场就会陷入银行“难贷款”,群众“贷款难”的恶性循环的困境中。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信用意识,营造出良好的信用环境,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难题,促进农村产业的生产和发展。

(四)金融服务积极性不高

;二是农户所能提供的贷款手续不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给金融机构埋下风险;三是按照国家执行较低利率,加之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因此,仅从成本和风险来考虑,金融机构都不太愿意进行放贷行为,以降低自身的成本与风险。

三、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策略

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正逐渐减少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部分资金流向城市,使农村融资陷入困境中,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晋江市应对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探索科学的、有效的金融支持策略,加大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农村贷款难题,使农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注重创新,服务产品多样化

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新时代里,保守只能落后,唯有创新才能突破,才能成功,也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高效地解决目前农村金融工具单一的难题。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都要积极引导员工紧紧围绕“以客户为中心”进行工作创新,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农业信息和农户、企业的金融需求,创新储蓄并帮助农户制定合理的理财计划,对理财产品如股票、金融债券、国库券等金融工具做好传、帮、代的工作,让农户了解这些金融工具的特性和作用,了解经济大潮的发展趋势,进而合理投资,保持收益。这些工作的量很大,需要员工付出辛勤的汗水,然而就长远而言,却能够实实在在帮助农户解决融资的难题,还能够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塑造银行的品牌形象,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例如近年来,晋江农商银行坚持改制不改向,更加注重“三农”的服务,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经验做法,特别是在阳光信贷、进村入户、富民惠农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目前该行在全市共有101个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区106处,布设小额支付便民点249个,福农通自助终端1990台,POS机具442台,金融服务网络遍布城乡。截至2012年4月末,该行共发放涉农贷款金额99.22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97.25%,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压力。

(二)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说过:“企业只有一项真正的资源———人。”因为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积极、最具活力的因素,特别是人特有的能动性,决定了其不同于其他的生产力要素,在具体的工作中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这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人力资源也是机构经营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是金融机构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市场对机构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当务之急就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利用院校的师资队伍、重点学科、科研手段等优势,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使创新工作持续推行,满足市场的需求。另外,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引进优秀的创新型人才,建设创新团队,通过互相合作和交流,取长补短,拓展视野和思路,使其能够突破自身的专业,不断进步,进而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如为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晋江农商银行根据深沪渔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信用船”贷款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渔民提供合理的授信额度,帮助渔民扩大生产、技术改造提供资金,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据了解,该行至今共评定200多艘“信用船”、授信额度4亿多元,大大促进了深沪渔业的发展。

(三)健全传统民间金融形式,并加强监管

“合会”“、抬会”“、摇会”等民间融资形式在晋江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了,这些民间金融在不断的摸索和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它们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因而应对这些民间金融加以引导,使它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组织,同时还要根据晋江的实际,加强对农村民间金融立法工作的研究,逐步建立以银监会监管为主、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辅的农村民间金融监督和管理,将这些民间融资形式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之中,促使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方向发展,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和规范的运作,有效规避风险,进而充分发挥出它们互助合作的积极作用。

(四)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积极性

当前,农村金融不断外流,吸血不造血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信用社的去农化倾向严重、各商业银行的城市中心战略将在农村吸收的大量资金转移到城市,投入到回报率高的非农业领域,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致使农村金融出现供给与需求失衡的局面。为缓解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不利局面,必须充分发挥“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既要在经济上给予支持,强化金融机构支农功能,还要加大支持力度,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使支农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农村资金短缺难题。根据实际制定、实行税收的优惠,通过对支农的贷款实行减免税收、对参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商业金融机构实行税收优惠等,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另外也可以根据金融机构在农村发放农业贷款或在农村设置金融网点予以一定的补贴,促使和引导机构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帮助农户走出资金困境。

(五)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解决后顾之忧

建立健全的农村保险体系,有利于解决农户生产的后顾之忧,这对于保障农户的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的意义。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最大的天敌,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于自然灾害只能起到预防的作用,当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农户将可能颗粒无收,损失惨重,那么银行的贷款也将无法偿还,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保险体系,这在当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为鼓励农村保险的发展,可通过税收优惠和加大补贴等方式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我国是农业大国,需要有庞大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做农业保险是远远不够的,再加上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所以地方还应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农村保险体系,让商业性的金融保险机构参与进来。这样既能够帮助解决资金难题,还可以解决农户们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

(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建设,营造信用氛围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目前农村农户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出现农户只想借款,而对于还贷却不积极的现象。这既损害了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也造成了社会的信任危机;既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尽快建立并普及与农村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运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够有效避免行政干预追逐利润等造成的不规范、不合理现象,促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着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宗旨展开,提高金融支农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信用意识,营造出良好的信用环境。这样才能够约束贷款农户的还贷行为,增强他们的还贷意识,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从而有效制止违约、赖账、逃废债务等现象的发生,使借贷步入良性循环中,营造出良好的信用社会氛围。

四、结束语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5

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对于促进农村地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进而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村镇银行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瓶颈,尤其是欠发达的落后地区,组建难度大,发展缓慢,亟须从源头上加以调整和解决。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1月,银监会出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加快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末,全国已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发放贷款5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达60%以上。今年“”期间,中国银监会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发展呈现出美好的愿景。

湖南省自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已组建村镇银行5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三农”的作用。湘西州委、州高度重视,来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得到了银监部门的批准。但在组建过程中遭遇中梗阻,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瓶颈

(一)失灵:自下而上,本末倒置。按照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只能实行发起方式设立,且至少应有1家以上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试点县市从最基层的县域开始向上逐级寻找主发起人。当前我国银行业实行一级法人制度,分支行对机构的设置缺乏审批权限。由于村镇银行的设置处于试点阶段,既没有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义务,也没有相应的数量规定,更没有自上而下的特别指定。这样,形成部分试点县市“申请报告无处送,高层领导无法见,村镇银行无法办”的难堪局面。

(二)主体失落:路径单一>:请记住我站域名/<,一主难求。虽然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具备主发起人资格,但在欠发达地区,除农村信用社改制外,几乎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一旦找不到主发起人,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致使这一惠农成为空中楼阁,试点县市十分失落。

(三)市场失准:低门槛,高杠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村镇银行注册资金的门槛要求确实很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寻求一定的规模效应,一般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加之主发起人难找,形成了“低门槛,高杠杆”现象,导致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难。

(四)布局失衡:抓大放小,弃乡进城。按照村镇银行试点初衷,本应在欠发达地区优先发展。据对全国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调查分析,除先期试点的六个省份外,一般机构都设在相对较发达的县市一级,乡镇村镇银行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呈现出“发达地区多、欠发达地区少,县城多、乡镇少”的不均衡格局。

(五)价值失离:嫌贫爱富,弃农逐工。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高风险、低效益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村镇银行在价值取向上偏离宗旨,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工业行业。

三、建议

(一)完善:改“自下而上”为“自上而下”。建议完善村镇银行试点,调整规划,以地区为单元,坚持向欠发达地区、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将试点任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扩张计划进行捆绑,自上而下指定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村镇银行发起任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达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时,要求其在相应的欠发达地区发起成立一家村镇银行,以打破试点乡镇、试点县市层层向上争取无门的难堪局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

(二)调整方式:改“发起成立”为“组建成立”。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最终都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村镇银行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支持的是弱势区域、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应当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在部分难以找到主发起人的欠发达地区,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定县市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为地方财政出资组建成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关键在于加强管理,而不在于谁发起。因此,不能因为找不到主发起人而影响村镇银行试点进程,进而影响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架构和惠民的落实。

(三)优化布局:改“抓大”为“扶弱”。根据《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坚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优先原则,充分体现“扶弱”的优惠,力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至少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尤其是目前处于金融服务空白的乡镇,要设立村镇银行,切实解决金融服务“盲区”问题。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范文6

【关键词】小企业;融资;对策

一、引言

小企业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提高就业水平、实现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十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9%,而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8%,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全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但与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贡献相比,其在社会融资中所占的份额却始终不显著。

。2011年6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显示,融资难问题仍然是现阶段制约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二、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方面,国家相关扶持覆盖不到位。虽然我国自2002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如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印发《关于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在温州设置金融改革试验区等)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这些法规往往只照顾到了中小企业中的一些特定群体,如科技型企业或高成长题材的企业,覆盖率较低。而小企业中的大多数都是从事简单原材料加工、服务业、零售业等产业,没有太多科技含量及经营特色,无法从国家的相关中得到支持和扶助,具备区域优势的小企业集群更是少数。因此,目前出台的对于小企业的扶持,只是面向特定群体生效的,无法解决小企业整体的融资困境。

2、企业自身方面,小企业规模小,效益不稳定,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大多数小企业管理经验不足,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差,普遍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不健全。且部分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意识差,违约率相对大中型企业客户要高的多,严重影响了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

3、金融机构方面。首先,金融体系不够完善,缺乏针对小企业“少、短、频、急”要求的金融服务机构,民间融资体系不够健全。其次,由于小企业信息不透明,贷款风险高,缺乏信用记录等原因导致其很难得到银行的认可,商业银行的信贷对小企业往往持审慎态度,导致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长期稳定的信贷支持。截至2010年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登记过征信数据的所有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获得率只有18%左右。最后,小企业在银行的信贷成本居高不下。银行出于信贷资金的安全及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为小企业设置了较高的贷款利率。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10%~30%,加上担保费率、中间业务收费等,累计上浮达到60%~100%。部分商业银行还在发放贷款时对贷款留存保证金有所要求,小企业实际可供利用的金额远远低于其贷款额度,无形中提高了小企业贷款的实际利率。即便如此,近年来央行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流动性持续紧缩,信贷资源日益紧缺,小企业在银行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很多小企业逐渐转向民间资本寻求资金帮助,但民间资本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巨大的资金需求致使民间借贷利率不断上涨,致使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这就使得原本就融资困难的小企业雪上加霜。

三、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方面

首先,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搭建平台。其次,加强对小企业的支持,扩大覆盖率。促进地方小企业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联动、进一步完善信贷,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的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最后,为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的资金支持,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等途径切实减轻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2、小企业方面

首先,小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决策,规范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逐步增强其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其次,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编制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的各项报表,以利于金融机构了解小企业经营状况,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再次,建立小企业行业内自律制度,形成企业间的互相监督机制,形成对违约企业的制度约束,提高整体履约意识。最后,积极开辟多种融资方式。在主要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同时,小企业可以考虑选择创业板上市融资、典当资产、贸易融资或者以民间借贷等多种形式。

3、金融机构方面

第一、商业银行可以从小企业自身特点出发,创新金融产品。如开发商服用房抵押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贷款模式,也可以通过多家商户联保贷款、由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等方式降低贷款风险。

第二、大力发展与小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加强民间融资机构的规范运营,在建立科学化多元化金融市场的同时切实照顾到小企业的市场需求。

第三、建立健全小企业信用评分体系。信用评分方法可以在贷款审批时给银行提供客观有效的参考依据,可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主观风险。目前我国许多银行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小企业的信用评分体系,或是直接将大企业的信用评分方法用于小企业贷款中。建立健全小企业信用评分体系,对于小企业信贷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第四、加强风险管理。金融机构要对小企业实行有效管控,构建小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开发风险管理新技术,做好风险全流程管理。通过研究制定差别化和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适当放宽小企业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

参考文献:

[1]全国工商联.2011年中国中小企业调研报告[M].中国工商联台出版社,2012.

[2]王兴娟.小微企业融资背景、困境及对策[J].学术交流,2012,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vipyiyao.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