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 烧结(含球团)技改 高压无功补偿成套设备
技 术 协 议
甲方: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 乙方:
1 1、总则:
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新建14m²球团竖炉)变电所高压无功补偿成套设备。它提供了无功补偿成套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 乙方所提供高压无功补偿成套设备,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先进设备,且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至少经过十年以上电厂工程成功运行实践,证明其是成熟可靠的产品。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是全新的,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相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就认为乙方完全接受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若有差异之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否则由甲方确定按对甲方有利的条文执行。
1.4 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设计需要提出变更,乙方应响应甲方提出的变更要求。 1.6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技术规范书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7 应用标准、规范(如规范有更新,则需满足最新版本规范)
GB3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 50227-2008 JBT 5346-1998 JBT 7111-1993 DL/T604-2009 DLT 653-2009 GB 311.2-311.6 GB 10229-1988 GB 906-1991 GB 4208 GB 5273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串联电抗器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使用技术条件 高电压实验技术 电抗器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 2 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2.2自然条件
2.3 使用条件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2kV 系统接地方式: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外部电源: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380/220V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 电源供电电压: DC220V,AC220V 安装地点: 户内
乙方的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无功补偿柜及辅助设备的结构、功能设计以及供货、现场安装指导和试验等技术服务。 3 技术要求
3.1 10kV一次系统图见附图。
3.2 采用在高压配电段设置集中补偿的方案,10KV工作计算补偿容量为1200Kvar,平均分为三组,电容器自动投切。
3.3 无功补偿装置为柜式结构,每套电容器组全部都采用电容器专用真空接触器投切,单独组柜,通过隔离开关从电容柜底进行电缆下进线。
3.4 无功补偿柜内主母排及其他小母线部分由乙方提供,与馈电高压柜采用电缆连接。 3.5 每套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内电容器回路每个支路都设置有电容器保护测控装置,装置每条支路都有电流互感器测量电容器电流,并设有放电线圈,每条支路都设有不平衡电压保护(开口三角电压)。
3.6 高压无功补偿主要元件包括:隔离刀、并联电容器、串联电抗器、避雷器、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真空接触器、无功补偿控制器、保护单元、电流互感器、信号及测量表计等。
3 4 3.7 10kV系统电容器技术性能:
(1) 电容器允许在1.1倍额定电压下长期运行,每24小时内可以在1.15倍额定电压下最多运行30min。
(2) 涌流:将电容器组投入时产生的涌流在额定电流的20倍以下。 (3) 电容器内置放电电阻,断电后5分钟内将残余电压降至50V以下。 (4) 低温局放:在温度范围下限值时的局部放电熄灭电压不低于1.15Un。 (5) 电容器采用双套管,绝缘瓷套管与金属外壳采用焊接技术,具有完美的封闭性,以保证不漏油,外观无缝连接。不允许采用锡焊技术。电容器能够横置。 (6) 电容器电容偏差:0~5%。 (7) 电容器平均损耗小于0.03%。
(8) 电容器采用经特殊设计的外熔丝保护。外熔丝必须采用国内知名厂家生产的成熟产品,且具有五年及以上的使用经验。
(9) 三相中在任何两个线路端子之间测得的最大电容与最小电容之比不超过1.02。
3.8 串联电抗器技术性能
(1) 釆用国产干式铁心调谐滤波电抗器。
(2) 串联调谐滤波电抗器的电抗值与电容器的容抗值之比为6%,抑制5次及以上谐波。如果因为电抗器配比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3) 电抗器能在工频电流为1.35倍额定电流的最大工作电流下连续运行。 (4) 电抗器的阻抗偏差0~5%。
(5) 电抗器能承受25倍额定电流的最大短时电流的作用。 (6) 电抗器的绝缘温度等级为F级。 (7) 电抗器的温升<90K。 (8) 电抗器的噪音<55dB。
(9) 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该小于所连接的并联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 3.9 放电线圈
(1)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放电线圈与对应的并联电容器相并接,当电容器断电以后,可将电容器上的剩余电压在5s后降至50V以下。 (2) 放电线圈能承受1.58√2UM电压下电容器储能放电的作用。
(3) 短路承受能力:在额定电压下,能承受二次短路电流在1s时间内所产生的
5 热和机械力的作用而无损伤。 3.10 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
(1) 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应使用XRNC快速熔断器。
(2) 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并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 3.11 电容器的避雷及接地装置
(1) 为防止并联电容器组操作过电压,应选用无间隔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 成套电容器设备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可靠、合适的接地方式。 4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供货范围包括:高压无功补偿柜一套及其附件(含柜间铜排)
序号 1. 2.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 注 无功补偿柜 随机资料数量 GWJ-1200/10 套 份 1 2 5 检验和试验
并联电容器装置在装运前要在制造厂进行各种试验。型号试验的要求按GB/T11024.1-2001和IEC 60871的适用条款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试验包括以下条款,但不局限于以下条款:
(1) 密封试验 (2) 电容器测量 (3) 电抗测量 (4) 耐压试验
(5) 单台局部放电试验
(6) 级对壳局部放电熄灭电压测量 (7) 损坏角正切值测量 (8) 温升试验 (9) 短路强度试验 (10) 防护等级检验 (11) 放电试验 (12) 投切试验 (13) 熔断器保护试验
6 (14) 保护装置试验 (15) 柜体耐压试验 (16) 外观检查 6 服务与质量保证
6.1 产品实行三包,设备保质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或到货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6.2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及时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根据甲方的需要和时间选派有经验的、自愿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进行设备开箱、技术交底,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及运行人员进行设备原理、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运行、故障分析等方面的简要培训,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服务计划必须经过甲方确认。
6.2.1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并免费进行修理和更换。其质量保证期为自该缺陷处理完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性能保证值之日起12个月。 6.3 乙方的技术服务费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7 包装、运输和贮存
7.3.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7.3.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7.3.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甲方的订货号、发货号。货物在发运前 1 周,乙方应将发运日期、货物名称、箱号、件数、每件重量及体积、合同号、运输方式、总重量、总体积、储运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传真、电报、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接运及储存。
7.3.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如有以上问题乙方负责)。
7.3.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7.3.6 包装和运输应符合GB3906-83标准的规定。
7.3.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9.432的要求。 7.3.8 各设备必须购买运输保险,妥善包装,运往甲方的安装现场指定地点。包装材料、装箱以及固定方法等应达到运输标准,防止运输及库存过程中损坏或受潮现象。设备运输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设备出厂检验合格之后负责将整套设备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乙方应
7 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遗失全面负责。 8. 其他
本协议为主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大冶华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办人:日期: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8 (签字)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