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丽水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表
学校名称: 地址: 食品安全管理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超过有效期限☆ 2.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3.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4.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5.是否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证、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9.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是否建立健康档案 10.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11.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1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3.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4.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15.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16.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7.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18.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19.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 20.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21.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 22.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23.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24.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5.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6.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分值 整改中 整改中 整改中 整改中 2 2 1 1 3 2 1 1 1 3 2 3 3 2 2 2 1 1 1 3 2 1 扣分 一、许可管理 (4分) 二、人员管理 (10分) 三、场所环境 (20分) 四、设施设备 (20分) 27.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8.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9.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四、设施设备 30.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0分) 31.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32.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33.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4.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五、采购贮存 35.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10分) 36.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37.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38.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39.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六、加工制作 40.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 41.水果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16分) 42.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43.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 44.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七、清洗消毒 45.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46.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10分) 47.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48.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八、食品添加剂 49.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10分) 50.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1 3 3 1 2 3 1 3 3 2 2 3 3 3 2 2 1 2 3 4 3 4 3 3 检查结果: 评定分数: 评定等级:
说明:1.本表适用于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每项扣分单项分值相加不超过该项检查内容中设定的总分值。 3.☆和★为关键项。☆检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评定为整改中;扣分
单项分值达到★关键项分值,则★关键项不符合要求。
4.评定分数=评定总分÷检查项目数应得总分×10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A级);分至75分(含
75分),为良好(B级);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C级);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为整改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评定为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