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费标准
⼀、按件收费
1、⽆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书,根据法律⽂书的性质、难易程度、⼯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的、⼯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民商服务1、⼀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2、⼆审阶段
(1)未代理⼀审只代理⼆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2)曾代理⼀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
(3)代理⼆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审⽽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2)曾代理⼀审或⼆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或⼆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案件:按民商案件⼀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三、刑事案件1、⼀审阶段:
(1)侦查阶段(含⾃侦):6000-18000元⼈民币;(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民币;(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民币;
(4)代理刑事⾃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5)涉及罪、涉⿊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承担,该等费⽤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固定数额包⼲使⽤。
2、⼆审阶段
(1)未代理⼀审只代理⼆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2)曾代理⼀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
(3)代理⼆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审⽽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2)曾代理⼀审或⼆审的案件,代理费按⼀审或⼆审收费的⼆分之⼀收费。其他办案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