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库存能实现吗?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不考虑资产的运营状况,一般都喜欢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等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但这样的评价往往是不全面的,并没有反映出企业的真实状况,这主要是因为忽略了库存产品和应收帐款的折损而造成的,而这两个因素往往是造成企业潜亏的重要因素。在一些产品价格变化较快的行业,如IT行业,其目前的产品月降价速度接近3%,如果产品长时间放在库房中而未能实现销售和回款,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其产品价格就会下降到大大低于原值。
零库存可能实现的方式
即进即售:指当产品入库后,在正常库存周期将所有的产品都销售出去,并同时收回货款。这种方式是最理想的销售方式,但除非是处于垄断地位或极为畅销产品,否则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
即进半售:指当产品入库后,除即进即售情况外,可以采取接受定金或分期付款的办法,将产品半卖半“送”,这是实际销售中最主要的方式,是比较好实现的。
超期即“送”:对于超过正常库龄的产品,可采取不付款“送”给用户使用,即赊销的饿方法。对于处于长期呆滞的库存产品,可采取用它们支付有关费用的办法“送”出去,如支付广告费、赞助费、运费、仓储费等。
通过以上三种连卖带“送”的方法,企业的产品会立刻转移出去,从而实现零库存。无论库存产品是卖出去还是“送”出去,理论上它都将保持原值,不会发生库存折损。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能否实现零库存关键是如何解决好应收帐款问题。
解决应收帐款问题
应收帐款的形式,主要是在产品销售环节中产生的,与所销售产品本身的畅销程度、公司的技术实力、公司的管理水平、所选择的客户是否适当等因素也有很大关系,一般说来,销售收入越多应收帐款越大。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应收帐款成为呆帐或死帐。
1) 产品经用户使用后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2) 技术能力不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售后服务达不到用户的要求;
3) 签定销售合同时有明显的问题,如对付款条件、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担保责任、违约处罚等方面的约束表述不清或根本没有:
4) 用户仅以借条或欠条的方式,将产品拿走,至于有关还款期限等丝毫没有任何约束;
5) 用户是没有经济实力及履约能力的小企业或个人。
如果采用以下方式形成的应收帐款,按期清回的比例就会很高。
1) 经营的产品质量很高且稳定;
2) 经营公司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
3) 选择有实力、有信誉、比较注重自己社会形象的客户;
4) 选择有一定资产及经济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做客户;
5) 尽量采取分期付款、首期比例提高的办法,将待清理的余额压缩到最小;
6) 采取完善的合乎法律证据要求的放货手续,如标准的销售合同,在合同中要标明首期付款金额、付款条件、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担保责任、违约处罚等方面的约束;
7) 聘用专职律师负责处理应收帐款事宜
8) 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严格按公司要求去做。
实现零库存的参考模式
找到有购买倾向的客户——客户提出分期付款——进行客户甄别——选定客户后与之签定有关手续——客户交首期货款后付货(合同到期客户付清余款则终止)——客户拒付余款——当事员工立刻报告经理——经理交由律师处理——律师依据材料(证据)立刻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胜诉收回货款及赔偿,以上是实现零库存的一种参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