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规范流程
为了规范工程部维修程序,防止盲目维修,耗费人力、物力,节能降耗,开源节流,特规定以下维修流程:
1、各部门检查出的工程设施设备质量问题和需工程部维修的事务,一定要程序化,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等要清楚写明,每日由领班统一上报主管,主管根据整理的工程类别下达工程维修单,并注明急修时间是否人为损毁、自然损坏、客人损毁等内容并及时通知工程部;
2、工程部收到工程单,把所需的物品和工具备齐,根据轻重急缓,归类安排有序,对需要换、调、修的问题原因有权有责任进行审核鉴定,并作出判断,购置备件由工程部申购,采供部购回入库,再由部门填领料单出库,到指定的部门进行维修,如报修后工程部不能及时到位或拖拉滞后,影响工作的情况,部门有权监督和质询追究责任,也可向总经办反映要求解决;
3、维修时尽量回避客人,维修完毕后,由所属部门验收签字认可是否修好,有无遗漏检查;
4、维修完毕后,登记并记录好维修情况。
总经办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