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学幼儿园管理
1.做好出入园管理
(1)建立排查制度。开展师生健康排查,按规定填报《学校排查日报表》。开学前,幼儿园应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健康卡内容至少应包括: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2)做好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入园。晨检中凡是患其他疾病(特别有发烧咳嗽症状的)需要服药的师生,必须在家中休息观察治疗,症状消失一周后需持复课证明,查验后方可入园。
(3)加强缺课登记。严格执行晨午检、幼儿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制度。幼儿园应在24小时内将幼儿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xx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4)强化入园管理。采用设定接送区域、多个出入通道、分班级、分时段出入等方式,鼓励、帮助幼儿自主入园、进班,避免接送人员集聚。
2.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1)做好预防性消毒
做好手的消毒。师生在入园后、离园前、饭前便后、更换活动区域、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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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空气、课桌椅、活动室操作台、玩具、健身器材、地面、餐饮具、保健室、食堂、食物操作间或准备间、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消毒。具体操作方法按照《xx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每进去一批学生应消毒一次。
(2)做好垃圾处理。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幼儿园应当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口罩等)专用垃圾箱,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500 mg/L—1000 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3)做好疫情终末消毒。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空气、污染物、地面、墙壁、物体表面、衣服、被褥、皮肤、粘膜、餐饮具等重点对象进行终末消毒。
(4)做好消毒设施、设备保障。在公共区域及户外提供幼儿盥洗设施、幼儿专用消毒洗手液或专用免洗消毒剂。
3.合理安排一日活动
(1)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活动以线上为主,确实需要集体活动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2)全面实施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3小时以上。全天开放幼儿园专用活动室和各类专用活动区域,降低幼儿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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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外活动时,每个班级在相对固定区域内活动,减少班级之间的交叉接触,减少专门安排的混龄和混班活动。幼儿室内外活动转换过渡环节,按规范洗手,提醒幼儿不揉眼睛、不挖鼻孔、多喝开水、及时增减衣物。
(4)上下午两次点心一律采用区域性自主取用方式,不得统一组织;午餐可采用分时段、分区域方式进行,保证用餐期间幼儿保持安全距离。
(5)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幼儿园不提供早餐,也不得举行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如升旗仪式、集体做操等)。
(6)有机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设计课程和组织教学活动,在幼儿园公共环境和班级环境中以幼儿理解的方式,提示幼儿遵循个人卫生及规范的流程,如在水池边张贴正确洗手流程的图片、打喷嚏时用手肘捂嘴等。
(7)将疫情防控关键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
(8)做好师生员工心理支持和疏导工作,以免造成过度紧张、不必要的恐慌和心理负担。
4.加强重点人员监控管理
(1)健全因病因事缺勤人员登记和返园核查制度,对因病、因事缺勤人员要进行追访,痊愈或隔离期满后应持医院痊愈或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确认后方可返园。
(2)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禁家长和其他外来人员进出幼儿园,对外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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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实习全部停止。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园的,应经过批准、接受体温检测、来访登记后,须佩戴口罩方可入园。
(3)加强食堂采购、送货、食品制作人员的健康监控,有可疑发热和呼吸道症状者立即停止工作,居家隔离观察或及时就医。供货商人员实行非接触式送货,食材和物品送至幼儿园门口指定位置,送货人员一律不得入园,由幼儿园工作人员到门口取货。食堂采购人员、查验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5.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
(1)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设施或消毒剂等。
(2)对全体师生进行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幼儿园要设立临时隔离室。保健室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各统计一次幼儿体温情况,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无异常,应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17点30分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本园疫情防控情况。
(3)做好幼儿园应急处置预案,如在幼儿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出院小结或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如幼儿园卫生室不健全,应主动向属地报告,请求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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