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运行管理安全要求
(一)炉锅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浴室、教室、剧院、商店、医院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炉锅房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在锅炉运行期是不准锁住或闩住,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客厅的门应打开至锅炉房。
(二)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制度、交制度、管理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文明锅炉房和先进司炉工竞赛制度等)。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还应建立自动仪表的巡回监测和检查以及定期校准和维护系统。
(三)蒸汽锅炉运行中,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应立即停炉: 1.当锅炉水位低于锅炉运行规范中规定的水位下限时; 2.不断增加锅炉供水等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操作规程规定的水位上限时; 4.所有供水机器故障; 5.所有水位计或安全阀故障;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壁坍塌或锅炉框架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超过安全操作允许范围。
(四)热水锅炉运行中,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应立即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与不对应出口压力的饱和温度之差小于20℃;
2.锅炉水的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所有循环泵或补给泵故障; 4.所有压力表或安全阀故障;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持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壁坍塌或锅炉框架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运行情况,超过安全操作允许范围。
(五)锅炉应每年停机一次进行内部和外部检查,每6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定期停炉检验的重点如下:
1.上次检查中的缺陷零件;
2.锅炉承压部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开孔、铆缝、焊缝、扳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
3.管壁有无磨损和腐蚀;特别是靠近高速烟气的管壁和吹灰器的作用;
4.铆接缝是否紧密;有无性脆化;
5.胀口是否严密,管端膨胀部分是否有环形裂纹; 6.压力元件是否有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 7.锅炉与砖衬接触处是否有腐蚀;
8.压力元件或锅炉框架是否因砖墙或防火隔墙损坏而过热; 9.进水管、污水管与汽包接口处是否有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10.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与炉体连接通道是否堵塞;
11.自动控制、信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12.水侧内部的水垢、水渣是否过多。
(六)锅炉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如必要时还应作强度核算。不允许通过水压试验确定锅炉的工作压力。
在工业生产中发生了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伤员,以减少可能
造成的损失。因此,每个员工都有必要学习一些正确的现场救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