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科管理规章制度
1、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凡所提供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手续不齐、模糊不清、有缺漏项等,资料员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整改。
4、对项目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部形成的会议纪要.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5、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收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核实后,方可离场。 6、所有资料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钉成册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责任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7、项目总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8、各分包单位的资料一律按我项目的资料要求收集整理,由项目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