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专卖店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山东XX公司
乙方:
区域专卖店邮寄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就乙方申请代理山东XX公司生产的永春堂系列保健食品、均衡营养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其相关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区域专卖店的资格
申请加入加盟店的条件
-、乙方必须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并积极参与公司以及组织的各项公益社会活动的中国公民。
二、乙方必须具有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符合本地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
三、乙方必须具备三十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临街经营场地,门头房选址,应选在当地交通主干道或次主干道。并自备电脑、宽带、DVD、电视、电话、传真等与本产品经营形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以及相关具备经营能力工作人员等。
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本《专卖店加盟合同》后,则取得经营甲方产品的权利。
五、乙方首次提货款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不含资料及宣传品费用)。
禁止以下人员申请成立加盟店或成为加盟店人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授权事宜(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授权乙方在分销区域内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名称、产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其它喷绘张贴等宣传品。
二、在 省 市 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甲方产品分销代理权。
三、授权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规定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供应产品。
二、甲方有权对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选址、装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权指导乙方经营并享有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经营制度的经营人员的处理权。
三、对于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内未完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建店手续,或建店后30日内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选分销商建店,同时取消乙方再建店资格。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结算系统,并为乙方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销商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技能培训或有偿提供培训资料。
六、甲方有权保留对本公司的营销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内容进行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营销系统的使用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乙方建店后,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等与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门头装饰及室内工作环境的照片四张。
三、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按时出席甲方定期召开的分销商工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规范购、销产品的操作规程:分销商所有购货单据一律在店中的电脑系统中填报,输入单据时,不得随意更改咨询顾问和银行卡号等资信。
六、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分销权转让他人,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经销模式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分销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额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经营额的总和计算。
七、为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作为经营担保(家庭成员之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
当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八、对于乙方本区域内由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作好对产品的宣传、产品的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由于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其他纠纷仍由乙方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务。
九、因乙方对产品的不实宣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分销薪金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销薪金 5 %,及相应的零售差额补贴;
二、结算方式:按期结算。
三、支付方式:结算日后10天内,甲方将乙方分销薪金打入乙方账户或银行卡内。
第六条 订货、换货、退货
一、 乙方购货时,除在电脑系统填报单据外,通过汇款的方式(或网上支付方式),将货款(首次购货款额不低于 伍仟 元正)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中,乙方货款到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货(公司本地专卖店或服务网点购货可直接到公司交款,也可向公司帐户划款)。
二、甲方承担乙方正常的货运费用,如乙方有特殊要求或变更到货地点,其超出部分或变更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收到货品时应现场验收,如发现产品损坏、短缺或外包装破损应及时与承运方联系,并由承运方出具签字证明,在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与承运方协调后再给予酌情处理,如24小时后,甲方未接到乙方通知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验收无误。
四、乙方在没有承运方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单方通知甲方其货物存在损坏、短缺等问题,甲方对此不予受理。
五、乙方可在产品出厂日九十日内调换同价值(化妆品除外)的产品。但换货的产品必须是包装完好无损,无拆痕,其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提供的邮件及收货资信(邮编、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资信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对于乙方所购产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货时,需在购货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并保证货物的包装完整并无拆开痕,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
二、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项的约定,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请
求。
三、本合同中一方对部分条款违约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不影响合同中其它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应于10日内通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有关材料,经对方认可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
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解除两周前修改带有甲方标识门面,装饰、设施标志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请求。
四、如因乙方故意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利益不予清算并由乙方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的未尽事宜或一方的特殊需求,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并对增加或删除条款签订新的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出诉讼。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合同的附件(专卖店管理制度等标明本合同附件的公司其他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三、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甲 方:山东XX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颜 (法定代表人) 指印:
开 户 银行: 身 份 证 号:
帐 号: 帐 号:
甲方 盖 章: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 字: 地 址:
市场部电话:0537 -、 担保人签字: 指印:
市场部传真:0537 -、 地 址:
邮 编:273200 电 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特许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特许事业;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特许加盟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特许加盟店的特许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公司司倡导的特许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特许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特许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特许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特许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
2.6要认识作为公司司特许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金融特许的特许加盟店;
2.7在特许加盟店的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2.9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10保证授权特许加盟后一月内在授权区域内发展注册用户三万人,未完成部分按照每注册用户1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1每次甲方组织的实盘大赛至少组织100人报名,未完成部分按照每人10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2开发工资代替发用户至少用户/月,代替发金额不低于元/月。
第三条产品与服务
1.乙方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一律由甲方负责设计。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首付合同押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生效起7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款。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押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冷静期后需要在甲方网上保持日均投标余额至少达到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若乙方连续7天日均投标余额低于此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没收合同押金并且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特许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特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服务对象的事项;
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特许,或有特许关系;
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特许经营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合同的解除权
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遵守甲方统一产品设计的原则,自行设计产品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不遵守付款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停止营业时;
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特许活动时;
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特许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有限公司”和的商标及带有和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特许加盟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和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公司”特许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款,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和服务存在瑕疵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和服务的宣传,给客户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公司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是甲方的特许店特许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专卖店加盟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 专卖店 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 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_____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_____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_____纳加盟管理费 元。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_____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_____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合作期间,乙方授权甲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专卖店____________分店(以下简称分店),并以该分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开展业务。
第二条?分店经营范围与模式
1.分店所有经营的产品全部由总部提供;
2.分店若在专卖店上经营总部规定以外的产品品种,需由总部书面许可,分店可在所属地区开展批发零售业务,受地域;
3.分店工商手续自行办理,自行投资,自主管理。
4.为保障各个分店利益,分店不可单独经营与总部提_____品相类似的产品。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_____经营权;
2.在任意合法的地域范围进行经营并优先获得本地区代理批发业务权利和分店的排他权;
4.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统一品牌形象;
5.严格按照总部制定的批发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地方价格可以自行决定。
6.为顾客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7.接受总部的管理和监督,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8.在加盟前,一次_____纳加盟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在同一城市只开设一个分店;
2.分店有免责义务帮助总部努力开拓供货渠道,尽可能使经营产品丰富,尽可能降低进货成本;
3.为甲方供货时,供货价格乙方有权保持一定的利润比例。这个比例回根据地方消费水平有所差异,但要保证乙方的基本利润才能供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无理的供货要求。
4.乙方需不定期对甲方提供广告支持,并提供宣传资料;
5.协助甲方建设专卖店作为业务基础平台,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等;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总部对分店无最低进货金额的规定,分店可任意选择进货品种和数量,运输费用由分店承担;
2.分店可在专卖上销售没有进货的总部或其他分店提供的产品,并可委托其他分店发货,额外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分店进行产品的促销活动不需经总部批准;但要维护企业的形象。
4.分店之间互助互利,可互相协助,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5.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而不能销售的,可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供货方负责;质量问题需先得到总部的确认。
6.分店负责人需不定期召开店长大会,不得缺席。
第六条?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在预先得知无_____常履行相关义务时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因其无法履行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进行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_____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旅行义务的,不负责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总则
1.1 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销售市场,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1.2 甲方根据加盟计划,鉴于乙方申请,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1.3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自愿成为“________”商品特许专卖之成员。
1.4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加盟细则
2.1 专卖店规模
2.1.1 简约型。面积_______ 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2 标准型。面积_______ 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3 豪华型。面积_______ 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1.4 旗舰型。面积_______ _______平方米,装修费_________元,配货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
2.2 专卖店选址
2.2.1 乙方可根据甲方专卖店选址方略自行选定专卖店,专柜地址,并真实填写《“_________”加盟申请表》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_________”加盟申请表》进行店址实地考察。
2.2.2 乙方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甲方不收取加盟费。双方认可后再进一步签订下列协议。
2.3 装修及费用
2.3.1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装“_________”专卖店,专柜装修方案。
2.3.2 装修方式:
2.3.2.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设计要求自行进行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3.2.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甲方负责进行装修的,按标准型或简约型规模进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2.3.3 装修奖励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装修的,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再奖励返利乙方装修费用_________元。
2.3.4 装修保证金及返还:凡甲方承担费用并进行装修的,乙方需在甲方进行装修前支付与装修规模等额的装修保证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业绩,返还乙方装修保证金。
2.3.4.1 如属标准型规模装修,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再返还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
2.3.4.2 如属简约型规模装修,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当乙方专卖店销售“_________”商品累计达到_________元时(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甲方一次性返还。
2.3.5 本协议采纳的装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装修;□甲方按标准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简约型规模装修,乙方装修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 ”表示)。
2.4 商品发货
2.4.1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店铺装修完成后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4.2 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2.4.3 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2.4.4 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5 商品退换
2.5.1 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2.5.2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2.5.3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5.4 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装修保证金不再返还,并追回乙方进货余款。
2.6 货款结算
2.6.1 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2.6.1.1 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2.6.1.2 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6.2 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签订本协议时需进行选择,用“∨”,“ ”表示)。
2.6.3 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旅游商品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2.7 销售奖励
2.7.1 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3%;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5%;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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