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基本情况
“营改增”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的税率设计上,在现行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较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简易计税方法3%的征收率征收。
本次调查共对全市15家实行了“营改增”的服务业企业开展了专项问卷调查,其中:交通运输业3家,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业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各2家;有4家企业是一般纳税人,11家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
二、实施“营改增”取得的成效
(一)有利于服务业发展。“营改增”后,抵扣链条打通,企业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集聚。“营改增”后,巴中服务业反响强烈,目前,全市“营改增”试点户67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2户、小规模纳税人634户,申报户671户,申报率达99.25%;减税面达到98.06%,一般纳税人减税面达69.05%、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分行业看,除交通运输业外,其他应税服务业整体税收下降。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略有减少,一般纳税人税收有增有减,但巴中最大的运输企业巴中运输集团“营改增”后仅今年10月减少税负23万元,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营改增”也激发了市场活力,今年1—8月全市就新办试点企业135户。
(二)企业反映普遍较好。在被调查企业中,15家企业对“营改增”非常了解或基本了解,受访企业对“营改增”反映普遍良好,企业经营人员对“营改增”满意率较高,其中有12家企业对“营改增”表示“满意”,占被调查企业的80%;有3家企业对“营改增”表示“一般”,占被调查企业的20%。
(三)企业成本费用降低。“营改增”试行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成本,有利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以受访的交通运输行业为例,企业原缴纳营业税率为3%,“营改增”后税率虽然为11%,但扣除企业产生的外购项目之后,如汽车新购、修理配件、油料等,企业实际纳税低于原税率3%的营业税。15家被调查企业均反映“营改增”后计税方法的变化,使总体税收负担减轻,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实际缴纳较以往缴纳营业税有所下降,企业成本减轻后,效益随之增加。
(四)企业效益稳中有升。经调查,绝大部分受访企业均表示“营改增”实施后企业整体经营和效益实现稳中有升。企业效益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好”、“持平”的企业分别是9家、4家,比例分别为60%、26.6%,由此可以看出,“营改增”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效益产生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五)税收征管更加规范。受访企业反映,“营改增”实施前,由于执行的是营业税,企业有被重复征税的现象,但“营改增”从制度上已彻底避免重复征税,企业经营中购入应税货物将索取专用用于抵扣,因此企业税收管理及生产经营更加规范有序,企业的市场活力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
三、“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票据使用不方便。调查中,受访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票据使用不方便。一是票据难开,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成本如燃油(尤其是外地加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修理费、保险费等,很难获得专用,加上省内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着对关联车站开票的问题,随着春运的到来,临时车辆的票据开具就存在着较大困难。通过对国税局调查了解,原来通过地税开票灵活性强,“营改增”后国税“防伪税控系统”在数据采集、比对上更加严格、规范,目前确实存在滞后性。二是票据存在局限性,部分企业认为机打难以满足企业业务的需要,希望机打与手工合并使用。
(二)办事渠道不畅通。受访企业反映,“营改增”后的完税过程更加繁琐,不但要去国税缴纳,还要去地税缴纳相关的附加税金,纳税和征管的操作复杂,导致企业办事效率降低,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税收抵扣不到位。调查中,有受访企业反映,企业的进项购进或支出如果没有开具专用,或企业存在大量在“营改增“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或设备,就容易出现无法完成抵扣或抵扣不到位的情况,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
(四)财政收入受影响。“营改增”后,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负减轻了,促进了全市服务业的发展,但以往营业税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营改增”直接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地方财政将经受一定程度的考验。
四、对实施“营改增”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依法纳税。“营改增”正处于起步阶段,应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营改增”相关的宣传和解读,引导企业正确认识“营改增”,使企业适应“营改增”的新要求,促使企业依法纳税。
(二)简化手续,服务企业。以立足服务企业为出发点,简化“营改增”税收征管程序,尽快实现税收同城申办,积极争取涉及地税国税企业联合申报、联网办公,最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系统,方便企业办事。
(三)引导扶持,培育企业。以“营改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新兴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力度,促使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规范化管理,增强企业自身活力。
(四)加强指导,降低成本。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对征税作明细划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及时让企业了解相关优惠,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