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当兵体能不行会被退回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不会。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
1、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之日起至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
2、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
1、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
2、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退兵后续:
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
应当对归国新兵做好思想工作,办理退军手续,并将其送回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四条:
征兵办公室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接受不合格的员工回到规定,应当通知县(市)的征兵办公室,他们收集回收并取消他们的入伍手续。
当地机关应当安置。原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在校学生为高等学校学生的,原学校应当准予其按照有关规定复学。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征兵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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